外国税收抵免
问: |
外国税收抵免有多少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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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可以申请的税收抵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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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的条件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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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该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能声称享有外国税收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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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在海外设有常设机构的公司的税收待遇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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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当一家公司在海外有一个常设机构(PE),其收入是通过该常设机构获得的,其收入通常将在海外征税。只有当这些收入同时在新加坡纳税时,才能申请外国税收抵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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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企业取得被动收入的税收待遇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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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从新加坡以外取得的被动收入(如利息、股息)一般在收入年度在海外征税。这些收入将在汇款当年在新加坡征税;在新加坡对这些收入征税时,将享有外国税收抵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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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外国税收抵免如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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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对于要求双重课税宽免的公司,外国税收抵免的索赔金额取决于与相关条约伙伴在双重课税协定中规定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外国税收抵免为下列较低者: 实际缴纳的境外税款数额;或 外国收入扣除费用后的新加坡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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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什么是外国税收抵免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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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2011年预算中引入了外国税收抵免池制度,以给予企业更大的灵活性,以减少他们对汇出的外国收入应缴纳的新加坡税,并简化税务合规。 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能符合外国税收抵免池制度:
外国税收抵免池制度为下列较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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