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私人基金会 - 常见问题(第二部分)
问: |
你们是谁,所在地在哪里? |
答: |
我們是在香港註冊的企業服務提供者和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我們專業為客戶提供在各個主流離岸司法管轄區建立公司和基金會。 我們所提供的巴拿馬公司及私人基金會註冊服務,是我們與已在巴拿馬公共註冊處內註冊为代理人的律師事務所聯合提供的。 |
问: |
你们的服务可信吗,你们能提供参考或证明吗? |
答: |
我们是离岸行业中声誉良好的供货商。但由于我们业务的保密性,在获得客户的事先同意之前,我们不能提供任何客户的资料。 |
问: |
申请人是否需要亲身前往巴拿马去处理任何事情? |
答: |
申请人无需亲身前往巴拿马,所有工作都可以通过电邮和快递来完成。 |
问: |
如果我需要一个空壳公司(现成公司),应如何处理? |
答: |
这是完全可行的。当你填写订单时,只需说明你想要一个空壳公司(现成公司),而不是一个全新的公司。如果需要以最快的效率取得一家公司,那么,空壳公司(现成公司)将合乎您的需求。 |
问: |
你们会建议成立一个全新公司(或基金会),或者推荐我们购买空壳公司(现成公司)? |
答: |
这取决于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如果希望使用一个特定的名字,那么,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公司;如果你需要快速地取得一家公司,而且你可以接受任何公司名称,我们则建议购买空壳公司(现成公司)。 |
问: |
是否能够提供空壳公司(现成公司)名单以便作出选择? |
答: |
可以,我们可以发送可供选择注册的空壳公司(现成公司)名单,只需要联系我们的销售人员,并要求提供空壳公司(现成公司)即可。 |
问: |
公司、基金会或信托之间有什么区别? |
答: |
就银行事务而言,区别不大。所有实体都符合开设银行或经纪账户的要求。 一般来说,公司用于涉及商业活动的营利性企业,如证券交易、银行、国际贸易、持有资产等。我们的大多数客户都会选择建立公司。 基金会一般用于非营利活动,如慈善机构、接受或给予捐款、捐赠等,但也可用于持有目的,如持有公司所有权或任何其他类型的资产。我们的大多数客户使用基金会来持有其公司的所有权,以获得额外的保密性和资产保护。 信托一般用于持有的目的,如拥有公司,或持有资产,如房地产。我们的客户很少建立信托,因为我们的许多客户在世界各地的居住地(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都有广泛的离岸信托报告规则。由于离岸信托的普及率不断下降,我们目前已经避免销售或推荐离岸信托。然而,这些只是每种类型的实体最初创建的一般准则,这些准则不必严格遵守,因为在巴拿马没有权威机构强制每种类型的公司之可用用途。 |
问: |
是否可用我所设立的实体(公司或基金会)在我的国家持有房地产/物业的所有权? |
答: |
这取决于你所在的国家和该国的房地产所有权规则。一些国家有广泛的申报要求,额外的物业税,以及在以外国实体的名义取得房地产所有权时需要经历的各种复杂程序。 例如,我们不建议你使用巴拿马公司、基金会或信托来持有美国的房地产所有权,因为根据FIRPTA(外国投资房地产税法),会有大量的申报要求和额外的物业税等。 如果你对国内房地产的资产保护感兴趣,我们一般建议你以国内实体(如国内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信托)的名义取得房地产所有权,然后让由离岸实体(如离岸公司或基金会)持有国内实体。 |
问: |
巴拿马公司是否有任何要求关于报税、保留账目,及聘请会计师等的工作? |
答: |
答案是不需要的,大多数人开设海外公司是为了回避大量的申报要求。巴拿马方面没有提交税表,保留账目,或聘请会计师等要求。 然而,你应该从你的国内律师或会计师那里,获得关于你居住国的所得税申报要求的专业意见。是否向你所在国家的税务机关申报或不申报你的离岸业务,是您的责任和决定。 我们不会向任何国家的任何政府机构提供有关我们客户结构的任何信息。根据公司账簿保密法,在巴拿马发布任何有关我们客户公司的信息都是犯法的。在巴拿马,"揭露公司实际情况 "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
问: |
公司或基金会是否需要缴纳年审费用? |
答: |
需要的,第一年的费用已经包括在购买价格中。从第二年开始,在公司的每个注册周年日起,我们将向您发出该费用的发票。如果你选择不继续维持有关公司的营运,可通过不支付年费的方式,放弃该公司的维护。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公司将会从公共登记处除名,而公司名称将可再次提供给新成立的公司使用。 |
问: |
什么是代名董事/代名理事会成员? |
答: |
代名董事(或代名理事会成员)是由我们的关联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安排的董事。 每个公司或基金会在巴拿马公共登记处注册时,必须有3名董事/理事会成员。董事的姓名和护照号码都会显示在公司(或基金会)的公共契约上,而这些信息是公开的。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客户希望不被任命为离岸实体的董事,这通常是出于隐私方面因素的考虑,或者他们本国的外国公共董事报告规则。 当我们为公司提供代名董事时,我们会向客户提供每位董事预先签署但未填写日期的辞职信,以便他们可以在随时更换董事。我们的代名董事只是为了在公共注册处填补空缺,他们对公司没有任何决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