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司-陆资投资
问: |
请问陆资投资判定标准为何呢? |
答: |
根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中国公司直接投资或间接持有第三地区投资公司股份或出资总额逾30%;或中国公司对该第三地区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皆属陆资投资。 |
问: |
请问哪些营业项目是陆资企业可以投资的呢? |
答: |
请参阅经济部投审会官网的陆资正面表列,表列所列项目皆为开放陆资企业投资项目。 |
问: |
请问出生地为大陆地区但取得使用第三地国籍投资的话,仍为列为陆资投资标准吗? |
答: |
若投资者生出地为中国地区,应缴交经大陆当地地区公安处出具之退籍证明正本于台湾经济部门审核,否则仍定义为中国人士来台投资。 |
问: |
请问陆资公司设立时间约需多久呢? |
答: |
目前陆资公司投资设立时间约需一年以上,依个案复杂程度审批时间将会有异。 |
问: |
请问公司最终受益人间接或直接持有台湾公司不足30%仍属陆资投资标准吗? |
答: |
虽未达到法定直接投资或间接持有第三地区投资公司股份或出资总额逾30%的认定标准,但台湾经济部门仍会视投资人控制及持股个案状况判定是否列属陆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