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限的相关问答
问: |
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
答: |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 |
问: |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能自行变更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变吗? |
答: |
无需满足什么条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变更纳税期限,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再次变更。 |
问: |
前述所说的一个会计年度具体是指哪段时间,怎样计算? |
答: |
前述所说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例如,纳税人在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一旦选择变更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
问: |
如何办理变更纳税期限?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答: |
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
问: |
如果在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吗? |
答: |
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 如果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