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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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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 中国香港

问题

业务审视及合并报表的豁免条件

答案
问:
什么是业务审视?
答:
业务审视是公司法附表5要求在董事报告中需要披露的内容。要求某财政年度的董事报告须载有一项对公司业务的中肯审视,内容包括对公司面对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的描述:在该财政年度终结后发生的、对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件的详情;及公司业务相当可能有的未来发展的揭示。同时,在对了解公司业务的发展、表现或状况属必需的范围内,业务审视须包含运用财务关键表现指标进行的分析;对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公司遵守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的情况,及公司与其雇员、顾客及供货商的重要关系的说明以及公司与符合以下说明的其他人士的重要关系的说明的探讨(该人士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而该公司的兴盛系于该人士)。

问:
豁免披露业务审视的条件:
答:
根据公司法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即可
1、
采用SME-FRF & FRS报告准则,
2、 该公司是另一家法人团体的全资附属公司;
3、 公司是私人公司,(不使用SME报告准则),而公司股东通过一项特别决议,该决议使该公司不用准备业务审视。

问: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用SME-FRS 中小企业报告准则
答:
以下公司可以采用SME-FRS
1、
小型私有企业,无子公司,无母公司,且公司成员100%书面同意采用该报告准则。
2、 通过规模测试的小型私有企业:a, 年收入不超过$100m, b, 总资产不超过港币$100m c,所有雇员加起来不超过100 个人(三个条件满足两个就行)不需要股东书面同意。
3、 小型担保有限公司,年收入不会超过港币两千五百万,不需要股东书面同意。
4、 担保有限集团公司。集团内每家公司都是小型私有企业,集团总收益不超过两千五百万港币。
5、 对于较大的无法通过规模测试的私人公司,年收入和总资产不超过港币200 Million,四分之三的股东书面同意采用该报告准则(且剩余股东不反对)。
6、 对于集团公司,集团内部所有公司都要符合2 个或以上的3个size test 条件,也可以采用SME-FRS。并且要所有股东(包括不是中小型企业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同意以SME-FRS报告。同时要连续两年通过规模测试。
7、 如果一家公司在之前的两个连续的年度都适用于 SME-FRS, 那在第三个会计年度无论有没有符合criteria 都可以继续使用SME-FRS, 但是如果前两年都没有用SME,第三年无论是否符合也不能用SME报告准则。(如果期间有新的子公司出现则该条款不适用)。

问:
什么样的公司不可以用SME-FRS 中小企业报告准则
答:
一些公司,因为行业特殊性,无论规模大小或是股东同意与否,都不能用SME
1、
经营银行业务,并持有有效的根据《银行业条例》(第155章)批给的银行牌照的公司;
2、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V部获发牌,以经营该条例所指的任何受规管活动的业务;或
3、 经营任何并非纯粹以代理人身分经营的保险业务;或
4、 以经营银行业务以外的行业或业务的方式,接受有息贷款或须连同溢价偿还的贷款,但按涉及发行债权证或其他证券的条款而接受的贷款除外。
只要集团内有公司是以上行业的,准备合并报表的母公司都不能用SME-FRS, 集团内非该行业的符合标准的公司可以继续使用SME-FRS)

问: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豁免做合并报表*(默认有子公司)
答:
符合以下条件:在有关财政年度终结时,该公司
1、
是另一法人团体的全资附属公司,或
2、 是另一法人团体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并且在该财政年度终结前最少6个月,董事以书面方式告知成员他们拟不就该财政年度准备合并报表,而该通知不关乎任何其他财政年度;及直至该财政年度终结前3个月的日期,没有成员向董事提出书面要求,要求就该财政年度拟备综合报表;
3、 是另一法人团体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及在该财政年度终结前,所有成员均以书面同意不就该财政年度拟备合并报表,而该同意不关乎任何其他财政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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