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的相关问答(二)
问: |
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
答: |
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履行入驻登记核验义务,依法对申请开通商品或者服务推广功能的直播间运营者提供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积极采取技术措施进行核验。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
问: |
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的地址发生变化需要做什么? |
答: |
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信息,并向平台报备。 |
问: |
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如何处置? |
答: |
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机制,对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处置措施的,以适当方式公示处置结果。 |
问: |
直播带货视频是否需要保存? |
答: |
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直播带货信息及历史直播公示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服务特性,制定营销信息及历史直播公示信息保存规则,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问: |
直播带货不能销售哪些商品或服务?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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