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2024新《公司法》的相关问答(四十一)
问: |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怎么办? |
答: |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问: |
清算组成员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
答: |
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行清算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问: |
公司清算结束后需要做什么? |
答: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
问: |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
答: |
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 |
问: |
公司简易注销登记需要做什么? |
答: |
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在二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