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是否可以请领其他补助
问: |
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期间另有工作得否继续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
答: |
不可以。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是为提供被保险人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因无工作收入而给予部分所得损失补助;因此,劳工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如另有工作收入,不得继续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
问: |
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期间另在受训单位上课,得否继续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
答: |
基于性别平等工作法第16条第1项受雇者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之规定,是考虑父母亲自负担养育幼儿之责任。另就业保险法第11条规定发给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是为提供被保险人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因无工作收入而给予部分所得损失补助。故劳工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如另在受训单位上课,因而领有政府核发之相关津贴补助者,不得继续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
问: |
被保险人于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发生伤病事故,可否同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及劳保或职灾保险伤病给付? |
答: |
不可以。因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与劳保或职灾保险伤病给付同属薪资补偿性质,基于社会保险不重复保障原则,不得同时请领。 |
问: |
被保险人于办理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如发生非自愿离职,可否继续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
答: |
不可以。被保险人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如发生非自愿离职情事,则劳雇双方已终止劳动契约,自无育婴留职停薪之事实,不得继续发给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被保险人如符合失业给付请领条件,得依规定请领失业给付。 |
问: |
曾领满6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是否会影响就业保险年资? |
答: |
不会。领满6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者,就业保险年资不会重行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