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限公司设立常见问题(五)
问: |
有限公司办理增资应经多少股东同意? |
答: |
公司增资须得到其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之同意,才可办理增资。 |
问: |
有限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吗? |
答: |
可以,但需要全体股东同意才能办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问: |
有限公司之董事人数多于一人时,是否应指定一人为董事长吗 ? |
答: |
建议公司董事多于一人时,由董事中选出一位董事长,为公司对外代表人。如不指定,则董事皆为公司代表人。 |
问: |
有限公司可申请暂时停业吗? |
答: |
可以的,公司需在停业前后15日内提出申请,每次最长不得超过1年。申请时载明停业之起迄年月日。 |
问: |
如有限公司股东想结束公司,但部分股东不同意,要怎麽办理? |
答: |
基本上公司解散须得到全体股东同意,但是如果公司已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股东可向主管机关申请依照公司法第10条命令公司解散,或至法院声请依照公司法第11条裁定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