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雇人士
问: |
什么是独资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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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经营者可以是个人,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拥有和控制的业务。 该业务中没有合作伙伴。 独资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可以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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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独资经营者的纳税义务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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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经营者必须在每年的4月15日/ 4月18日(电子文件)前提交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 因为新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原因,IRAS已将申报表的提交日期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 |
问: |
什么是合伙企业? |
答: |
合伙企业是由2到20个合伙人拥有的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可以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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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合伙企业的纳税义务是什么? |
答: |
由于合伙企业不是法律实体,因此合伙企业无需就其所赚取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取而代之的是,每个合伙人都将根据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收入份额征税。 如果合伙人是个人,则他需要在每年的4月15日/ 4月18日(如果是电子文件)中报告其在所得税申报表(表格B)中所占的收入份额。 如果合作伙伴是公司,则需要每年11月30日/ 12月15日(如果是电子文件)提交C-S表格或C表格。 即使合伙企业本身不纳税,合伙人也必须代表合伙企业提交合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格P)。 |
问: |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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