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处女群岛 (BVI) 公司 – 注册
问: |
注册英属处女群岛公司应提交什么文件? |
答: |
一般而言,注册英属处女群岛公司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注册代理,以进行尽职调查:-
上述董事、股东、实益拥有人的护照及地址证明需经由本所职员或经由客户所在地之会计师、律师或公证机构核证。 |
问: |
提交申请后,什么时候可以获得公司的注册证书? |
答: |
在批准申请后,注册管理机构通常需要2到3个工作日发出注册证书。 |
问: |
注册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名称上是否有任何限制? |
答: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名称不可以与任何现有公司名称相同或相似。此外,其英文名称结尾必须以Limited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Societe Anonyme或 Sociedad Anonima,或其缩写 Ltd 、 Corp、 Inc或 S.A. 。 除金融服务委员会允许外,其公司名称不能包含受限制字眼,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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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业务活动是否有任何限制? |
答: |
对于某些类型的商业活动,例如与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相关的活动,公司需要获得金融服务委员会及事务登记处的书面同意及申请许可证。 |
问: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公司信息可供公众查阅吗? |
答: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基本注册资料可供公众查阅,包括公司名称、公司注册编号及注册地址等。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股东、董事及受益人的个人资料无需供公众查阅,但公司可选择提交及公开其成员登记册及押记登记册给公众查阅。 |
问: |
对于注册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最低注册股本有任何要求吗? |
答: |
根据英属处女群岛《商业公司法》,名义股本的概念已被废除。公司的组织章程可规定其可发行特定上限或无数量限制的股票。另外,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股本能以有面额股票或无面额(同时为无指定币值)股票组成。因此,英属处女群岛公司最低注册股本为发行最少一股及自定义该股票金额。 本所办理一间英属处女群岛公司注册,将采用可发行50,000股为标准。如果注册时的可发行股票多于50,000股,则需要支付较高之年度牌照费及注册服务费。 |
问: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可以设在英属处女群岛以外吗? |
答: |
英属处女群岛必须在英属处女群岛设有注册办事处。 |
问: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能只有一个股东吗?对股东的国籍有何限制及可否以另一公司法团持有股份? |
答: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的股份必须至少由一位具表决权的股东持有。股东的国籍没有限制及可容许由法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
问: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能只有一个董事吗?对董事的国籍有何限制及可否任命一家公司为董事? |
答: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必须委任至少一位董事。董事的国籍没有限制及可委任法人董事。 |
问: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是否需要任命公司秘书? |
答: |
不用。根据英属处女群岛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英属处女群岛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一职。但公司亦可以委任公司秘书一职,因其职能是为了确保该公司符合当地法规。 |
问: |
英属处女群岛公司是否必须在英属处女群岛设立银行帐户? |
答: |
不是。没法定要求英属处女群岛公司必须在英属处女群岛境内设立有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