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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屬維爾京群島經濟實質申報要求重點更新

Time:   11.05.2026
英屬維爾京群島經濟實質申報要求重點更新

繼英屬維京群島國際稅務局(ITA)申報系統提升並轉換至 VIRRGIN 平台後,特此通知您有關經濟實質(ES)申報要求的重要更新。

儘管《經濟實質法》及相關規則並未修訂,新平台新增了若干信息填報要求。未能符合規定可能導致重大罰款。

VIRRGIN 平台下經濟實質(ES)申報規定的主要變更

一、  申報實體識別資料 – 須提供更詳盡的申報實體識別信息。

二、  母公司資料 – 須提供直接及最終母公司之納稅人識別資料(如適用)。

三、  受益所有人資料 – 現須提供額外詳情,包括:
  • 受益所有人類型;
  • 稅務識別號碼(TIN);及
  • 發出該 TIN 之司法管轄區或主管機關。

四、  進行相關活動的公司須提供補充資料,包括:
  • 僱員資料;
  • 會議及;
  • 外包安排。

為何 ES 申報要求填寫受益所有人的 TIN?

BVI 的實益擁有權安全搜查系統法案 (《BOSS 法案》)自 2022 年修訂後,已要求為每位受益所有人提供稅務識別號碼(TIN)或其他識別編號(如有)。隨着申報系統轉換至全新的 VIRRGIN 平台,ES 申報與 BO 資料現已整合於同一系統。

持股公司(純股權持有實體)的具體指引

對於歸類為純股權持有實體(PEHE)的公司,請注意:
  • 持股業務認定:應考慮股權是否附帶參與利潤分配(如股息)的權利。如無該權利,則該公司不應認定為 PEHE。
  • 收入類型: 必須明確填報為股息、資本利得或兩者皆有。
  • 員工(未積極管理者): 不應填報任何員工資料。公司董事非屬員工。
  • BVI 境內支出(未積極管理者): 請勿填報「0」。政府年費、註冊代理人費用及法定申報費用均屬合理支出,必須如實申報。
    積極管理之實體: 如申報為積極管理,須提供營運詳細資料(包括營運所在地、員工及營業場所信息)。

遵從法規遵及處罰的提醒

一、  申報截止期限: ES 申報須於 ES 財政期間結束後 6 個月內 提交。
  • 2019 年 1 月 1 日前 成立之公司:截止期限為每年 12 月 29 日(財政期間:6 月 30 日至次年 6 月 29 日)。
  • 2019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 成立之公司:截止期限為成立周年日後 6 個月內。

二、  建議行動:強烈建議於截止期限前至少 30 天 提交申報,以預留充足處理時間。

三、  未合規可能導致以下處罰:
  • 未提交或未依規定申報,初始罰款約為 3,000 至 5,000 美元,並可能按日累計罰款。
  • 提供虛假或誤導信息,罰款最高可達 40,000 美元。
  • 處罰流程包括:初步警告、21 日陳述期、最終處罰通知,以及 30 日內向 BVI 高等法院上訴的權利。

您的下一步行動

一、 檢視實體分類 – 確保您的控股業務、相關活動或無相關活動分類仍然準確。
二、 準備支持文件 – 準備稅務居民證明、僱員資格記錄及營運詳細資料。
三、 提前申報已更新的經濟實質表格或額外資料給貴司的專業代理。

此更新強化BVI打擊金融犯罪的決心,同時維護合法私隱權益。如需了解這些變更可能對您的公司產生的影響或進行相應準備,請聯絡您的客戶經理或我們團隊的任何成員,以取得個人化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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