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契稅簡介
| 一、稅基 | |
|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征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征契稅。 | |
| 二、納稅義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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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之納稅義務人,因其種類,分別列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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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課稅方式 | |
| 契稅契價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為準。 | |
| 四、稅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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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稅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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