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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挪税收協定的主要變化

新中挪税收協定的主要變化

中國、挪威在2027年1月1日或以後開始的納税年度取得的所得將適用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挪威王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協定》。協定於2026年6月16日生效。基於此,啓源悉心整理了變動後的政策要點,編譯成文,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份清晰實用的參考。

一、  新增防止合同拆分的反濫用條款

根據最新規定,建築工地,或者建築、裝配或安裝工程,持續超過12個月的構成常設機構,對方國家有權徵税。

此外,如您的企業在締約國建築工地,或者建築、裝配或安裝工程的場所開展活動,且這些活動在一個或者多個時間段內累計時間超過30天,但不超過12個月,並且您企業的一個或多個緊密關聯的企業,在不同的時間段在同一建築工地,或者建築、裝配或安裝工程開展相關活動,每個時間段都超過了30天,那麼這些不同時間段均應計入該企業在該建築工地,建築、裝配或安裝工程開展活動的時間。

啓源温馨提示:

關聯企業輪流上陣、分段簽約的做法自2027年1月1日後將失效,只要累計超過12個月即觸發常設機構。

二、  股息

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締約國一方按照該國法律徵税。税率分以下2種情況:

  1. 如果股息的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在受益所有人是公司的情況下,需要滿足在包括股息支付日在內的365天期間均直接擁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至少25%資本,在此種情況下,所徵税款不應超過股息總額的5%;
  2. 在其他情況下,不應超過股息總額的10%。

啓源温馨提示:

想拿5%優惠税率,記住兩個硬條件——持股至少25%,且滿365天,缺一不可。持股結構複雜的企業,建議提前審視是否達標。

三、  利息

發生於締約國一方而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締約國一方按照該國法律徵税。但是,如果利息的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則所徵税款不應超過利息總額的10%。

發生於締約國一方而為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取得並受益所有的利息,應在首先提及的締約國一方免税,條件是利息由締約國一方政府受益所有(如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投公司、絲路基金及主要國有銀行等,具體以官方名單為準),或是由締約國一方政府擔保或保險的貸款利息。

啓源温馨提示:

一般利息預提税10%封頂。若涉及政府背景的貸款或擔保,可能符合免税條件,值得單獨確認。融資安排涉及中挪兩地的企業,建議提前測算税負。

四、  特許權使用費

發生於締約國一方而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特許權使用費,可以在締約國一方按照該國法律徵税。但是,如果特許權使用費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則所徵税款不應超過特許權使用費總額的10%。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為使用或有權使用任何文學、藝術或科學著作(包括電影影片、無線電或電視廣播使用的膠片或磁帶)的版權,任何專利、商標、設計或模型、圖紙、秘密配方或程序,為使用或有權使用工業、商業或科學設備,或者為有關工業、商業、科學經驗的信息所支付的作為報酬的各種款項。

啓源温馨提示:

專利、商標、版權、技術許可等跨境支付,預提税不超過10%。涉及技術引進或授權的中挪企業,建議提前核對合同條款,確認適用税率。

五、  所有優惠的“總閘門”:主要目的測試

為防止協定濫用,《協定》在“享受協定優惠的資格判定”條款中納入了“主要目的測試”規定,即如果申請享受協定優惠的人以獲取協定優惠待遇為其安排或交易的主要目的之一,則不得享受協定優惠待遇,除非能夠證明在此種情況下給予該優惠符合協定相關規定的宗旨和目的。

啓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户提供中國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税務籌劃及審計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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