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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項目 |
舊制 (2025 年以前) |
新制 (2026 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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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名稱 (INN) |
僅保護完整的國際非專利名稱。 |
嚴格保護 INN 詞幹 (Stems)。若商標包含特定藥學詞幹,審查將更趨嚴格以防誤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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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申請 (Bad Faith) |
審查官介入較少,多由第三方異議提出。 |
強化主動審查。若懷疑申請人非合法所有權人或缺乏使用意圖,審查官可依第 17(2) 條直接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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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犯性商標 |
主要針對傳統髒話或種族歧視。 |
納入「網絡避審詞」(Algospeak)。審查官會考慮社群媒體上用符號或變體字規避審查的具有冒犯性的詞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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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分類標準 |
採用尼斯分類第 12 版。 |
全面採用第 13 版 (NCL 13)。特別針對 AI 軟體、加密資產等新興科技商品有更細緻的分類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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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修正限制 |
修正空間較大,有時可調整商品描述。 |
限縮修正範圍。僅允許修正姓名或地址等明顯錯誤;若修正會實質改變商標印象或範圍,則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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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類別判定 |
依據較舊的衝突類別對照表。 |
更新「衝突類別表」。反映了跨類別商品(如軟體與硬體、在線服務與實體服務)之間日益模糊的界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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