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為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是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
長期護理保險參保對象覆蓋全民,具體包括:
- 單位職工: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組織的在職員工;
- 退休人員: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 靈活就業人員:無固定僱主,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工作為主的人員;
- 未就業城鄉居民:包括農民和未就業城鎮居民;
- 困難人群: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符合條件的防止返貧致貧對象;
- 18周歲以下人群:跟隨父母或法定撫養人參保,不單獨籌資。
- 參保狀態:需正常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繳納長期護理保險費;
- 失能狀態: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原因導致生活不能自理,且失能狀態持續6個月以上;
- 評估認定:經專業機構評估,失能等級達到重度標準。
註:根據現行評估標準,失能分為輕度、中度、重度3個等級。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起步階段主要保障重度失能人員。
202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意見》,明確要求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立適應中國國基本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也就是說,預計到2028年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要在全國基本全面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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