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短時間歸國日本人在內的外國遊客在免稅店內享受免稅政策購買的商品,由該外國遊客另行郵寄免稅商品至日本境外,而非隨身攜帶出國的,在出境日本時,向海關出示出口證明資料後(例如記載一定事項的快遞單),海關即可確認商品出口,不要求該外國旅客補交消費稅。
在2025年4月1日起,對於外國遊客購入的免稅商品,不再承認「另行寄送處理方式」。2025年3月31日為止購入的免稅商品,於同年4月1日後另行寄送的,仍適用「另行寄送處理方式」。
在2025年4月1日後在日本免稅店購入免稅商品的外國遊客,可使用以下2種方法以防止被要求補交消費稅:
- 隨身攜帶出境日本,在海關出示免稅商品即可;
- 在免稅店購入商品後,與店鋪確認是否有「直送」服務。如有,則在店內簽訂運輸合同,並現場交付免稅商品予運輸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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