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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印花税的問與答
| 問: |
企業簽訂的所有合同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
| 答: |
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所稱應稅憑證,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
| 問: |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包括哪些? |
| 答: |
包括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
| 問: |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哪些? |
| 答: |
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築物和構築物所有權轉讓書據(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股權轉讓書據(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 |
| 問: |
合同簽完後交易取消,已繳印花稅可以退嗎? |
| 答: |
不可以。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 |
| 問: |
企業合同簽訂的價稅合計金額,能不能換算成不含稅金額繳納印花稅呢? |
| 答: |
不能。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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