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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齡用工企業合規指南
| 問: |
企業招用60歲以上的超齡員工,必須簽勞動合同嗎? |
| 答: |
不必簽勞動合同,但應簽訂書面用工協議,明確工作內容、報酬、工時、工傷保障等條款。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但受《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約束。 |
| 問: |
超齡員工發生工傷,企業要賠嗎? |
| 答: |
必須賠。企業必須為超齡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個人不繳費),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保的,企業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
| 問: |
企業能隨時辭退超齡員工嗎? |
| 答: |
可以,但需依協議執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除非用工協議中明確約定了辭退補償條款。 |
| 問: |
企業要為超齡員工繳養老、醫療險嗎? |
| 答: |
不需要。僅強制繳納工傷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保險無需繳納,避免因「五險」誤繳引發勞動關係爭議。 |
| 問: |
未領養老金的超齡員工,會被認定為勞動關係嗎? |
| 答: |
有風險。若長期全職管理、未簽協議,可能被法院認定為事實勞動關係,屆時企業需承擔經濟補償、加班費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