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二手商執照Q&A
| 問: |
什麽是馬來西亞二手商執照? |
| 答: |
二手商執照是依據《二手商法令1946》所設立的一項監管執照,由馬來西亞皇家警察(PDRM)負責發出及執法。該執照適用於從事二手或舊貨買賣、交易的商業活動。 該執照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二手商品交易的透明度、防止贓物流通,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該制度亦有助於相關當局對二手商品經營活動進行監管,以維護公共秩序並確保符合當地法律法規。 |
| 問: |
誰需要申請此執照? |
| 答: |
任何從事二手商品商業交易的個人或公司,均可能需要申請此執照。通常包括二手汽車零件商店、二手電子產品商店,以及從事廢金屬及可回收物料交易的商戶等。 即使企業僅在其整體業務中部分涉及二手商品交易,亦可能視乎相關當局的解釋及執法情況,而被納入此執照的適用範圍。 |
| 問: |
哪個機構發出此執照? |
| 答: |
二手商執照由馬來西亞皇家警察(PDRM)發出,通常通過相關縣警區總部(IPD)辦理,並根據該法令進行管理。 此外,相關地方政府(PBT),例如市政廳、市議會或縣議會,則負責發出商業場所執照及招牌執照。 |
| 問: |
申請通常需要哪些文件? |
| 答: |
雖然各執照機構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會要求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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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 |
外資公司可以申請此執照嗎? |
| 答: |
外資公司在馬來西亞並不受限制申請二手商執照,前提是公司已在馬來西亞依法註冊成立,並符合相關監管要求。 然而,是否批準將取決於發牌機構(例如 PDRM)的酌情決定,並可能視個案情況要求額外文件、合規條件及進行背景審查。部分情況下,亦可能需要進行場地檢查及進一步核實後方可批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