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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美國 O-1 工作簽證 (具有傑出才能或成就者)

如非另有幫助,本報價所述工作簽證,特指根據「美國移民及歸化法」下的具有傑出才能或成就者之工作簽證。

一般而言,除非有關人士具有居留權或來美的權利,否則他/她必需要申請美國簽證/許可來美工作。 外籍人士如希望在美國從事任何短期或長期工作(無論有薪還是無薪),他/她都必需事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工作簽證/許可。

O類簽證的簽發對象為:於科學、藝術文學、教育、商業及運動上擁有優秀能力,或於電影及電視製作擁有卓越成就的人士,以及其必要的支持人員及家屬。 O-1簽證持有人必須計劃於美國 從事他們傑出能力或成就的領域。 目前沒有法定條文限制O-1 非移民簽證的停留時間。 第一次申請O-1簽證時移民局會根據完成事件或活動所需要的時間批出簽證,最長批准的停留時間為3年。 O-1 簽證延期每次賦予的逗留時間為1年,以讓簽證持有人可以繼續完成初次申請時的事件或活動。 目前啟源能為客戶在5到12周左右申請到O-1簽證。 請注意確實的申請時間會根據移民局的處理時間相應變動。

O-1簽證持有人可以為配偶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請O-3簽證。 O-3簽證持有人不允許在美國工作。

所有滿足本報價第三節中指定的資格標準的申請人均可以申請美國O-1簽證。

一、 美國O-1簽證申請服務費用

本公司代辦美國O-1工作簽證的服務費用是8,000美元。 隨行家屬簽證為每人1,500美元。 具體包含如下服務:「」
  1. 就美國O-1工作簽證申請事宜提供意見;
  2. 協助客戶準備申請工作簽證所需文件;
  3. 閱申請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請文件;
  4. 準備申請請願書及移民局表格;
  5. 交工作簽證申請文件予美國移民局;
  6. 與美國移民局就申請進行溝通;
  7. 期向申請人匯報申請進度;
  8. 移民局批准工作申請後於美國領事舘進行簽證申請;
  9. 助客戶準備面談。

註:
  1. 上述報價包含政府費用;
  2. 客戶可額外提交$2,500 美元移民局加急處理費用(移民局會在15個日曆日內處理申請);
  3. 不包含文件快遞費用(如有);
  4. 上述報價不包含文件翻譯費。 如客戶希望委託本所翻譯,請聯繫本所報價。

二、 付款時間及辦法

本所接受支票、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 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的手續費。 啟源會於收到您的委託確認後,開具所委託服務的費用賬單並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鑑於服務性質,本所要求預先全額收取服務費。 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團公司開發中國大陸或者台灣之增值稅或營業稅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根據當地稅法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三、 申請資格

O-1 簽證是專門為傑出才能者設定。 在法規上訂立了3條不同的標準:
  1. 最嚴厲的標準應用於在科學,教育,商業及運動領域內的申請人
  2. 較寬鬆的標準應用於在藝術領域內的申請人
  3. 中等程度的標準應用於在電影或電視製作領域裏擁有傑出成就的申請人

要符合O-1 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在其專業領域裏享有持續的全國或國際性聲譽和認可。 全國性或國際聲譽可以從由獲得主要的國際性獎項如諾貝爾獎或奧斯卡金像獎來證明。 若無獲得相關獎項,移民局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據以滿足下列至少三條的要求:
  1. 獲得國際性或全國性的獎項
  2. 是本領域內由國際或國家級認可的著名協會的成員;
  3. 名出版物或著名媒體對申請人及其工作成果的相關報道;
  4. 曾擔任過領域內其他人士的作品的評審;
  5. 領域內作出科學上,學術上,藝術上,體育上,或商務上的重要貢獻;
  6. 在專業期刊上或重要媒體上發表過文章;
  7. 著名組織里擔任過領導或重要職位;
  8. 在相關領域裏獲取比其他人高的報酬;
  9. 其它可以相比的證據。

美國移民局會不定時更新以上所指的工作簽證申請資格並不會另行通知。 詳情請向啟源專業人士諮詢。

四、 申請所需材料

O-1 工作簽證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獲得國際及全國性獎項:
  1. 獎項證書;
  2. 比賽的背景信息;
  3. 審信息及評審標準信息;
  4. 相關的媒體報道。

國際或國家級認可的著名協會的成員:
  1. 會員證書;
  2. 協會背景信息;
  3. 協會章程,討論申請人在協會中會員級別的會員資格標準。
著名出版物或媒體對申請人及其工作成果的相關報道:
  1. 出版物的複印本,需要包括標題,出版日期,作者名字;
  2. 出版媒體的發行量;
  3. 出版媒體的主要讀者。

曾擔任過領域內其他人士的作品評審:
  1. 邀請評審之確認信;
  2. 評審資格的信息。

在領域內作出科學上,學術上,藝術上,體育上,或商務上的重要貢獻:
  1. 客觀的文件證據證明申請人貢獻的重要性;
  2. 文件證據證明行業內的人皆認為申請人的工作很重要;
  3. 專家的證詞或支持信討論申請人的重要貢獻;
  4. 文檔證據證明申請人的重大貢獻已經引起該領域廣泛的公眾評論或被廣泛引用
  5. 申請人的工作成果被使用或廣泛引用之證據

在專業期刊上或重要媒體上發表過文章:
  1. 學術文章複印本
  2. 引用數量;
  3. 期刊背景信息

在著名組織里擔任過領導或重要職位:
  1. 檔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職位如何在組織里體現出重要或領導的效能
  2. 證明組織聲譽卓著的證據

在相關領域裏獲取比其他人高的報酬:
  1. 過去一年的工資單
  2. 過去一年的報稅記錄
  3. 市場調查以證明申請人的薪酬高於該領域的其他人

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1. 護照照片信息頁
  2. 證明與申請人關係的文件(出生公證書及結婚公證書)

美國工作簽證的申請文件必需以英文編制。 如果客戶提供的材料並非以英文編制,則需要提供認可翻譯機構編制的英文翻譯版本。

如有需要,美國移民局有權要求申請人或聘用公司提供進一步資料。

五、 申請程序

請願人(僱主)必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O-1 申請類別。 申請批准後,移民局會把申請材料轉交美國領事館。 申請人可於領事館獲取O-1 簽證進入美國。 如申請人已在美國境內並持有其他身份類別,申請人可申請轉換身份。 直至2021年2月,移民局O-1 申請的處理時間為3至10周。 請願人亦可以選擇以加急處理形式提交申請。 移民局會在15個日曆天內處理申請。 請注意若移民局認為提交的文件不充足,移民局會要求補充文件,而申請時間將會延長。

具體程序所需時間如下表所列:
序號 程序 負責辦理 辦理時限 (工作日)
1 與本所移民顧問進行諮詢 客戶 按客戶時間
2 簽訂合同並提交委託費用 客戶 按客戶時間
3 完成問卷並準備文件清單內的文件 客戶 按客戶時間
4 收到上述資料文件後,本所會開始準備工作簽證申請材料 啟源 15
5 客戶簽回需要簽字的申請信及表格 客戶 按客戶時間
6 提交工作簽證呈請信予移民局 啟源 2-3
7 收到移民局的回覆。 若案件批准,案件會轉發到國家簽證中心。 本所會準備簽證申請及預約面談時間,如移民局要求補充文件,我們會準備回應 啟源 簽證申請 2-4 補件回覆:15
8 本所提供面談培訓 啟源 1
9 帶同申請文件到領事館進行面談,並領取簽證 客戶 按客戶時間
總計 5-12


注 :
  1. 上表所列時間,乃是以案子申請順利,客戶密切配合為基礎之估算
  2. 上表所列時間並不包括相關政府部門造成的延遲

六、
申請批准後程序

移民局批准O-1申請後,申請材料會被寄去國家簽證中心進行領事館處理。 申請人需要跟領事館預約時間面談並領取簽證。 O-1簽證持有人進入美國後需要及時根據情願書中的僱主進行就業工作。 第一次O-1 簽證的有效期為3年。 其後O-1 簽證延期時間每次為一年。 法規上並沒有限制可以延期的次數。 如客戶需要申請延期,請聯繫本所諮詢。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瀏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透過下列方式與本所聯絡: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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