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將實行新的通訊地址制度
近期,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發出通知,將於 2024 年底對所有新加坡公司的公司高管(例如董事、秘書、行政總裁)實行新的通訊地址制度,以便加強對該等人士住宅地址的信息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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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什麼?
該制度是針對個人居住地址的信息保護,不適用於公司法人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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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哪些人士?
合資格人士包括公司的個人股東、董事、秘書,行政總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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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如不希望對外披露個人住宅地址,合資格人士可以自願申報一個非住宅地址作為其備用通訊地址,在新制度實施後,該通訊地址將成為唯一對外公開的地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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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要符合什麼要求?
通訊地址必須與合資格人士原登記的住宅地址位於同一國家(地區),可以是住宅或商用地址,無需提供任何地址證明,但所有通訊地址必須如實申報。
例如合資格人士的住址位於中國,則申報的通訊地址也必須位於中國,該地址可以是其他住宅,或是寫字樓,或是商鋪等等,所有中國境外的地址將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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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人士在多家公司任職時如何申報?
如同時在新加坡多家公司任職的合資格人士,僅需選擇其中任意一家公司申報其通訊地址,所有關聯實體的通訊都將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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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報通訊地址可以嗎?
申報通訊地址採取自願方式,如選擇不申報,原登記的住宅地址將自動成為通訊地址對外披露。如閣下不打算申報通訊地址,則無需採取任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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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源的建議
鑑於新制度的實施,在2024年底前申報通訊地址的SGD40政府費用已被暫時豁免,啓源建議閣下/貴司在年底前提交通訊地址,以享受優惠。
此外,請留意ACRA 依然會繼續向住宅地址而非通訊地址發送正式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