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将实行新的通讯地址制度
近期,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发出通知,将于 2024 年底对所有新加坡公司的公司高管(例如董事、秘书、首席执行官)实行新的通讯地址制度,以便加强对该等人士住宅地址的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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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什么?
该制度是针对个人居住地址的信息保护,不适用于公司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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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哪些人士?
合资格人士包括公司的个人股东、董事、秘书,首席执行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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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如不希望对外披露个人住宅地址,合资格人士可以自愿申报一个非住宅地址作为其备用通讯地址,在新制度实施后,该通讯地址将成为唯一对外公开的地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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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要符合什么要求?
通讯地址必须与合资格人士原登记的住宅地址位于同一国家(地区),可以是住宅或商用地址,无需提供任何地址证明,但所有通讯地址必须如实申报。
例如合资格人士的住址位于中国,则申报的通讯地址也必须位于中国,该地址可以是其他住宅,或是写字楼,或是商铺等等,所有中国境外的地址将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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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人士在多家公司任职时如何申报?
如同时在新加坡多家公司任职的合资格人士,仅需选择其中任意一家公司申报其通讯地址,所有关联实体的通讯都将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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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通讯地址可以吗?
申报通讯地址采取自愿方式,如选择不申报,原登记的住宅地址将自动成为通讯地址对外披露。如阁下不打算申报通讯地址,则无需采取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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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的建议
鉴于新制度的实施,在2024年底前申报通讯地址的SGD40政府费用已被暂时豁免,启源建议阁下/贵司在年底前提交通讯地址,以享受优惠。
此外,请留意ACRA 依然会继续向住宅地址而非通讯地址发送正式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