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現可申請辦理2023年度前海個人所得稅退稅
近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稅務局及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聯合發佈了《2023年度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申報指南的通告》。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可於2024年6月30日前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前海」)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時申請辦理退稅。
一、 法律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4〕12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對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納稅人在前海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二、 申請人須符合的條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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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香港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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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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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年度內在前海註冊的實質性運營企業或者其他機構任職、受僱且實際工作,或者在前海提供獨立個人勞務,或者在前海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在前海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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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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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法規,在享受優惠政策前3年內,沒有重大稅收違法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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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申請時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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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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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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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所得: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指南發佈前符合條件但未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可在2024年6月30日前補報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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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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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隨香港居民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彙算清繳期一併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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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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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個人等按規定無需辦理彙算清繳的,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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