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通知,凡於2018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登記註冊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企業分支機搆以及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2018年度的年度報告。工商年報的報送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未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商事主體,將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部分地區還將會有罰款。
例如,中國廣東省的企業自2015年度起,連續兩個年度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處以5,000元人民幣的罰款;連續三個年度以上(含三個年度)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處以1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個體工商戶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且拒不改正的,處以人民幣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凡於2018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登記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年度報告。年報時間為: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根據中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代表機構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依法責令改正,並處以人民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登記證。
啟源建議相關企業和代表機構及時安排辦理有關年報事宜,以免因逾期申報導致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罰款。如閣下需要啟源的專業服務,請隨時與本所聯繫,本所將竭誠為閣下提供相關的年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