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預扣稅
問: |
誰必須付預扣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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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根據新加坡法律,向非新加坡居民公司或個人(稱為收款人)支付特定性質的費用(例如,特許權使用費,利息,技術服務費等)的人(稱為付款人)必須預扣一定比例的付款,並將預扣金額(稱為“預扣稅”)支付給IR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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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哪些向非新加坡居民支付的款項需要預扣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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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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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請問應該預扣多少比例的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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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預扣稅率取決於付款類型。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新加坡與非新加坡居民居住的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則稅率可能會低於條約規定的稅率。 有關預扣稅率的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預扣稅率。 以下是一部分的費用性質和預扣稅率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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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請問預扣稅呈報和付款期限是什麽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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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作為付款人,您必須在向非居民付款之日起第二個月的15日之前,向IRAS電子申請並繳納預扣稅。 付款日期定義為以下最早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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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何定義非新加坡居民公司或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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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非新加坡居民公司指的是:
非新加坡居民個人是指在新加坡工作或受雇少於183天的任何個人,被視為非新加坡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