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積極保障出運前訂單被取消的風險。2020年底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根據外貿企業申請,可合理變更短期險支付期限或延長付款寬限期、報損期限等。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參與風險分擔,對出口信用保險賠付額以外的貸款本金進行一定比例的擔保,商業銀行在“信保+擔保”條件下,合理確定貸款利率。
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參與外貿領域融資風險分擔,支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外貿企業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機構結合內部風險管理要求,與資質較好的外貿類服務平臺進行合作,獲取貿易相關信息和資信評估服務,優化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核,更好服務外貿企業。
更好發揮金融支持作用,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信貸投放,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盡快推動在有條件的地方新增一批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力爭將全國試點總量擴大至30個左右,帶動中小微企業出口。充分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等現有渠道,支持跨境電商平臺、跨境物流發展和海外倉建設等。鼓勵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積極支持海外倉建設。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當地實際,通過基金等方式,支持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培育一批東部與中西部、東北地區共建的加工貿易產業園區。借助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平臺,完善產業轉移對接機制。鼓勵中西部、東北地區發揮優勢,承接勞動密集型外貿產業。
對紡織品、服裝、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石材、農產品、消費電子類產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企業,在落實減稅降費、出口信貸、出口信保、穩崗就業、用電用水等各項普惠性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研究確定大型骨幹外貿企業名單,梳理大型骨幹外貿企業及其核心配套企業需求,建立問題批辦制度,推動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矛盾問題,在進出口各環節予以支持,“一企一策”做好服務。研究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大型骨幹外貿企業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的支持措施。
推進“線上一國一展”,支持和鼓勵有能力、有意願的地方政府、重點行業協會舉辦線上展會。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在規定範圍內,支持中小外貿企業開拓市場,參加線上線下展會。發揮好國內商協會、駐外機構、海外中資企業協會作用,積極對接國外商協會,幫助出口企業對接更多海外買家。
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繼續鞏固壓縮貨物整體通關時間成效,進一步推動規範和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在有條件的口岸推廣口岸收費“一站式陽光價格”,提升口岸收費透明度和可比性。加大對出口企業提供技術貿易措施咨詢服務力度,助力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推進擴大油脂油料、肉類、乳品市場準入,促進進口,保障市場供應。
在嚴格落實好防疫要求前提下,繼續與有關國家商談建立“快捷通道”,為外貿外資企業重要商務、物流、生產和技術服務急需人員往來提供便利。繼續對符合條件的來華復工復產外國人全面實施“快捷通道”。參照“快捷通道”有關做法,本著“防疫為先、確保必需、壓實責任、體現便利”原則,對來華從事必要經貿、科技等活動的外國人作出便利性安排。支持地方結合當地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特點,開通專有通道,便利外商入市采購,優先安排在華常駐外商盡快返華入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部署,分階段增加國際客運航班總量,在防疫證明齊全的情況下,適度增加與我主要投資來源地民航班次,便利外籍商務人員來華。
外資企業同等適用現有1.5萬億元再貸款再貼現專項額度支持。加大對重點外資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進出口銀行5700億元新增貸款規模可用於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外資企業。各省區市商務主管部門摸清轄區內重點外資企業融資需求及經營情況,及時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共享重點外資企業信息,加強各地外資企業協會等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推動開展“銀企對接”,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積極保障重點外資企業融資需求。
對全國範圍內投資額1億美元以上的重點外資項目,梳理形成清單,在前期、在建和投產等環節,內外資一視同仁加大用海、用地、能耗、環保等方面服務保障力度。
推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和服務的便利化,進一步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培訓和宣傳解讀,著重加強對疫情防控等應急領域企業的政策服務,吸引更多外資投向高新技術和民生健康領域。
降低適用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外資研發中心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量要求,鼓勵外商來華投資設立研發中心,提升引資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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