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特定美國納稅人的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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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符合以下任一種情況,那麽您屬於FATCA規定下的美國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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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特定境外金融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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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境外金融資產包括境外金融賬戶和以投資為目的而持有的境外非賬戶資產(相對於以貿易或業務為目的而持有的境外非賬戶資產),例如外國股票和證券,外國金融工具,與非美國人簽訂的契約,以及在外國實體中的權益或利息。 如果該境外金融資產不屬於特定的境外金融資產(例如,社保中的利息),或已在其他表格中進行申報,那麽無需在8938表格中申報該境外金融資產。 |
三、 |
申報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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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標準根據您的所得稅表中的申報狀態和居住地點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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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8938表格的合規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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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8表格的截止日期和您的年度所得稅稅表一致,並且需要一起提交至相應的美國國稅局中心。若該美國納稅人不需要提交該納稅年度的所得稅稅表,那麽該納稅人亦不需要提交8938表格,無論特定的境外金融資產的價值為多少。 若未按照規定提交8938表格,可能會導致10,000美元的罰款(若國稅局通知後仍未申報,最高可處以50,000美元的額外罰款)。刑事處罰也可能適用。 如果您因合理理由,而非故意疏忽,因而導致未按時提交8938表格或未在8938表格中披露一項或多項特定的境外金融資產,那麽您不會受到處罰。但是,您必須提供支持該合理理由的事實聲明。 國稅局將根據所有相關事實和具體案例情況,來判定是否未按照要求提交8938表格是由於合理理由,而非故意疏忽所導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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