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指引 |
如非另有說明,本報價所述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簡稱「加州」)公司,特指根據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普通公司法》(California General Corporation Law)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Corporation)。 |
簡介 |
在加州,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和有限責任公司(LLC)是最普遍的兩種公司形式。投資者需要根據自身需要來考慮兩種公司形式的特點,因為對某些投資者來說的優勢,可能對其他投資者卻不是優勢。 |
一、 |
美國加州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點 | |
|
1、 |
公司名稱 於美國加州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名稱必須包含以下其中一個單詞:"Company"(公司), "Corporation"(公司), "Incorporated"(公司), "Limited"(有限), "incorporation"(公司), "Corp"(公司), "Co" (公司),"Inc" (公司), "Ltd" (有限公司),或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專業公司) 字樣。 擬使用的公司名稱不可與已註冊或預留在案的公司實體名稱相同或相近。 |
|
2、 |
註冊資本 美國加州的《普通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並沒有做出特別限制,註冊資本金額由股東全權自主決定。 |
|
3、 |
股東 加州《普通公司法》並沒有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做出任何特別的限制。股東可以由一個或多個法人團體或自然人擔任,且股東國籍不受限制。 |
|
4、 |
成立人 成立人的主要任務是提交註冊證書。公司必須於註冊證書上註明成立人的名字。所有於加州成立的公司都必須有一個成立人。成立人應該是自然人,但不必是加州居民。 |
|
5、 |
董事 美國加州《普通公司法》除了規定公司董事必須由自然人擔任之外,並沒有對董事做出其他特別限制。一般情況下,公司的首任董事由股東出任,但公司法並沒有要求董事必須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法沒有對董事的居住地和國籍做出限制,也沒有要求一定比例的董事必須是美國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因此即使所有董事都是外國人也可以。 |
|
6、 |
註冊代理及註冊地址 《普通公司法》規定,所有於加州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須有一個位於加州的註冊代理代其接收法律文書。註冊代理可由居住在加州的個人或當地公司擔任,但註冊代理必須在加州有實際地址。啟源可以為客戶安排提供一個位於加州的註冊代理以滿足此項要求。 |
|
7、 |
公司註冊證書 公司註冊證書是公司註冊審批之後,從加州的州務卿辦公室收到的正式公司成立文件。 若在加州成立公司,公司成立人需向加州州務卿辦公室提交公司註冊文檔並繳納註冊費用。加州州務卿辦公室會進行文檔審閱,如果沒有問題,則會出具公司註冊證書(蓋有提交日期及編號)。啟源可提供註冊證書模板以供客戶參考。 |
|
8、 |
公司法規 公司法規(Bylaws), 是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不需要提交至州務卿辦公室。這份制度闡述了公司內部的組織結構、職能劃分、人事任免等規定。公司法規的編制必須嚴格遵照加州法律規定。首份公司法規必須經由董事或成立人簽署生效。 |
二、 |
股份有限公司與責任有限公司比較 | |
|
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責任公司的相同之處包括: |
|
|
1、 |
有限責任 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責任有限公司,股東(成員)以自身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成員)不以個人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
|
2、 |
永久存續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都可以選擇永久存在。 |
|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不同之處包括: | |
|
1、 |
稅務申報 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可能面臨雙重徵稅。具體來說,股份有限公司每個納稅年度都要申報並繳納公司所得稅,股東應在取得分紅的納稅年度對該筆收入繳稅。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選擇留存收益不分配,作為公司發展和運營金,留存收益最高可為250,000美元(個人服務類公司為150,000美元)。選擇此種方式,則股東不需要對這部分金額繳納所得稅,可暫時避免雙重徵稅。但若公司留存超過250,000美元(個人服務類公司為150,000美元),不僅要對超出部分徵收所得稅,還需支付額外20%的懲罰性稅款。 與之相反的是,有限責任公司(LLC)在有多於2名成員時,被默認為穿透主體(Pass-Through Entity)。有限責任公司(LLC)需要提交所得稅稅表,但是不需要繳納所得稅;有限責任公司(LLC)的利潤已經根據成員所持有的份額穿透延申到成員的所得稅稅表,不管收益是否分配。具體來說,若有限責任公司(LLC)有利潤,儘管利潤尚未分配給成員,成員仍需要就該LLC公司的利潤進行繳稅。同樣地,若有限責任公司虧損,成員在所得稅申報時可享受部分抵減。 |
|
2、 |
管理結構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結構較為集中。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由董事會決定,股東並不參與公司的日常運營。但是,股份有限公司一些重要決策如合併,必須由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而對於有限責任公司,成員可以自己或僱傭經理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
三、 |
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程序 | |
|
1、 |
確定公司名稱 擬使用的公司名稱不可與已註冊或預留在案的公司名稱相同或相近。啟源可為您進行公司名稱的查重,以確定擬用的公司名稱的可用性。您也可以選擇在網上申請預留公司名稱。 |
|
2、 |
編制公司註冊所需文檔 加州公司需要向州務卿辦公室提交公司註冊文檔並繳納註冊費用,以完成註冊申請。註冊文檔需通過郵寄提交。 公司註冊文檔須包含公司名稱、加州註冊代理和註冊地址、公司郵寄地址、公司准許發行的股票數量及成立人的姓名。 |
|
3、 |
委任特拉華州註冊代理 所有於加州註冊成立的公司都必須有一個註冊代理。註冊代理必須同意代表擬註冊公司接收法律文書或商業信件。 註冊代理可由居住在加州的個人或當地公司擔任,但該註冊代理必須在加州有實際地址。 |
|
4、 |
設立一個公司文件檔案 設立一個公司文件檔案,以方便您保存如股票書、股東登記冊、董事登記冊、股權轉讓名冊以及會議記錄冊等重要資料。公司文件檔案應妥善保管在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 |
|
5、 |
編制公司法規 公司法規(Bylaws), 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該份文件只做內部記錄用途。公司法規並不是加州公司註冊的硬性要求,但啟源建議您編制一份公司法規。因為這可以幫助公司規範管理,以滿足各層面的合規性要求。 |
|
6、 |
指定公司首任董事 公司董事會的首任成員由公司成立人指定。董事會的更換由股東大會表決決定。公司成立人需要填寫並簽署「公司成立人聲明」,顯示所指定的首任董事的姓名和地址。此聲明及副本需在公司文件檔案處妥善保管。 |
|
7、 |
召開首次董事會 公司首任董事組織召開的首次董事會應通過如任命公司經理、設立公司法規、開立銀行、授權發行的股票數目、選擇會計年度、確定股票證書形式和公司印章形式等一系列決策。董事所通過的決策必須通過會議記錄的形式記錄在冊。 |
|
8、 |
提交負責人申報表 加州公司在成立90日內,需按照規定向加州州務卿提交負責人申報表。該申報表詳細記錄了公司的公司成員、公司地址及管理結構情況。 |
|
9、 |
發行股票 大多數州對股票的發行沒有硬性要求,但小公司一般選擇發行紙質股票證書,並在公司股票流通記錄中填寫每個股東的姓名和聯繫信息。 |
四、 |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規維護 | |||||||
|
1、 |
加州年檢和特許經營稅申報要求 | ||||||
|
|
所有於加州註冊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每年向加州州務卿提交負責人申報表。對於未提交負責人申報表的公司,加州政府會對其進行罰款,公司也可能會被暫停或沒收。 加州特許經營稅委員會規定,所有在加州註冊或者經營的公司必須申報並支付最少額為800美元的特許經營稅。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截止日期為報稅年度的第4個月的第15天。 |
||||||
|
2、 |
其他合規性要求 | ||||||
|
|
|
五、 |
股份有限公司的稅收規定 | |
|
在加州註冊成立的公司應繳納以下類型的稅款: |
|
|
1、 |
加州所得稅申報 所有在加州開展業務的公司無論他們是否有應納稅所得額,都必須向州政府提交州所得稅申報表。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加州所得稅申報截止日期為每年的4月15日。如果截止日期當天為周末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 加州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稅稅額為股份有限公司淨收入的8.84%或800 USD之中的較大額。 |
|
2、 |
聯邦所得稅申報 根據國稅局(IRS) 規定, 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無論他們是否有應納稅所得額, 若按照日曆年度報稅,則都必須在每年4月15日或之前提交所得稅申報表,延期後的截止日期為10月15日。需要注意的時,即使延長了申報時間, 公司也必須在納稅申報表的截止日期 (不包含延期) 前支付所有的應交稅款,否則會產生相應的罰款和利息。 |
六、 |
外州公司 |
|
所有於加州州外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加州開展業務之前,都必須向加州州務卿辦公室提交註冊文檔,註冊為加州外州公司。外州公司也必須在加州指定一個註冊代理,該註冊代理必須在加州有實際地址。需要注意的是,在加州註冊前需先提供一份其在原註冊州6個月內取得的公司存續證明文件。 |
免責聲明 本文所及之內容和觀點僅為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對任何人的任何專業建議,啓源不對因信賴本文所及之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