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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代表處註冊維護指南(8)- 特殊行業的事先批准

中國代表處註冊維護指南(8)- 特殊行業的事先批准

一、   一般企業

經營一般業務的外國公司可以直接申請註冊登記代表機構。通常包含兩個步驟:即先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註冊登記,然後辦理後續登記手續。註冊登記的具體手續和步驟詳見「中國代表處登記及維護指南(7) - 代表處註冊登記手續

二、   特殊企業

從事某些特殊行業的公司申請設立駐華代表機構,須經該行業相關監管機構的事先批准。

國務院各部門的審批權限分別下放到各派出機構。申請人應根據其主要經營業務向各部門所在地申請前置許可。涉及前置許可的行業類型及其審批機關有:

行業名稱

審批機關

金融

中國人民銀行

證券

證監會

保險

保監會

廣播電影電視

廣電總局

航空

民航總局

律所

司法部

出版機構

廣電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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