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一般業務的外國公司可以直接申請註冊登記代表機構。通常包含兩個步驟:即先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註冊登記,然後辦理後續登記手續。註冊登記的具體手續和步驟詳見「中國代表處登記及維護指南(7) - 代表處註冊登記手續」
從事某些特殊行業的公司申請設立駐華代表機構,須經該行業相關監管機構的事先批准。
國務院各部門的審批權限分別下放到各派出機構。申請人應根據其主要經營業務向各部門所在地申請前置許可。涉及前置許可的行業類型及其審批機關有:
行業名稱
審批機關
金融
中國人民銀行
證券
證監會
保險
保監會
廣播電影電視
廣電總局
航空
民航總局
律所
司法部
出版機構
廣電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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