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年放假1天
(二)春節放假3天
(三)清明節放假1天
(四)勞動節放假1天
(五)端午節放假1天
(六)中秋節放假1天
(七)國慶節放假3天
員工在一個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至少5天的帶薪年假。具體規定如下:
工作年限
年假天數
不滿1年
無
已滿1年不滿10年
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
10天
超過20年
15天
四、 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喪假。
(一) 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二)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員工享受80天的獎勵假。
(三) 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
(四)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廣東省戶籍夫妻或一方為廣東省戶籍的夫妻,一方年滿60周歲的,其子女即可享受護理假,每年5天。
- 患病住院治療的(應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等材料),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計不超過15天的護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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