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是柬埔寨外商直接投資最常見的形式。根據柬埔寨《商業企業法》,有限公司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 單一成員私人有限公司
僅有一個自然人或法人股東可以成立一家單一成員私人有限公司。單一成員私人有限公司可以有一名或多名董事。董事的數量沒有上限,董事的國籍也沒有限制。任何年滿18周歲的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出任董事。
- 私人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應有2至30名股東,且應任命至少1名董事。
- 公眾有限公司
公眾有限公司可以向公眾發行股票。根據規定,公眾有限公司應有30名以上的股東,且應委任至少3名董事。
代表處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根據規定,代表處不得從事任何營利性活動,例如買賣貨物、提供服務或從事生產製造等。代表處可以從事以下活動:
- 為向其總公司介紹客戶而與客戶聯絡。
- 調查商業信息並向其總公司提供有關信息。
- 進行市場調查。
- 在交易會上推銷商品,並在其辦公室或交易會上展示樣品及商品。
- 購買並保存一定數量的商品用於交易會。
- 租用辦公室並僱傭當地員工。
- 代表其總公司與當地客戶簽訂合同。
分公司也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總公司應對分公司的損失及債務承擔責任。分公司可以從事與當地公司相同的業務活動,禁止外商投資的活動除外。與有限公司相比,分公司無權申請並取得柬埔寨發展委員會批准的合格投資項目(「QIP」)資格,因而不能享受投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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