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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與加拿大社會保障互免協定的相關問答

答案
為有效解決中國、加拿大兩國在對方國工作的人員雙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問題,兩國於2015年4月2日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加拿大政府社會保障協定》(以下簡稱《協定》)。《協定》於2017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本文將以問答形式予以解答相關問題,以供啟源的客戶們參考。

問: 《協定》中互免的險種是什麼?
答: 中國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加拿大為老年保障法案及據此制定的法規、加拿大養老金計畫及據此制定的法規。

問: 中方哪些人員可以免除在加拿大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
答:
一、
派遣人員。指受雇於在中國領土上有經營場所的雇主,依其雇傭關係被該雇主派遣至加拿大領土上為該雇主工作的人員。
二、 自雇人員。指在中國領土上居住,在加拿大或中加兩國領土上為自己工作的人員。
三、 在船舶和航空器上的雇員。
四、 政府雇員。指受中國法律規定管轄並受雇於中央、地方政府和其他公共機構,被派往加拿大領土上工作的人員。
五、 例外。中加兩國主管機關可對任意個人或人群就適用《協定》第五條至第八條作例外處理,條件是所涉及人員受中加兩國任一國法律規定管轄。

問: 加拿大哪些人員可以免除在中國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
答:
加拿大适用加拿大適用免除在華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與中方適用人員的條件類同。免除在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与中方适用人员的条件类同。

問: 派遣人員免除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期限是多久?
答:
就派遣人員而言,免除繳費期限最長為72個月。如派遣期限超過72個月,經中加兩國主管機關同意,可予以延長。

問: 申請免除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答:
申請人需提交《參保證明》,申請免除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問: 沒有《參保證明》的加拿大在華人員,可以申請免除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嗎?
答:
不可以。凡不能提交《參保證明》的加拿大在華人員,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有關規定,督促其參加中國的社會保險。

問: 除了免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外,加拿大在華人員的其他社會保險也可以申請免繳嗎?
答:
不可以。除《協定》規定的免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外,加拿大在華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參加中國其他社會保險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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