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增值稅發票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的相關問答
問: |
《增值稅發票分類分級管理辦法》具體適用範圍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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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適用於所有申請使用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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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納稅人具體是怎麼分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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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根據納稅人稅收風險程度、 納稅信用級別和稅法遵從度等因素, 將使用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分為三類,分別為特定納稅人、重點管理納稅人和普通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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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重點管理納稅人的如何分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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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重點管理的1級至4級納稅人均指資訊系統涉稅風險識別結果異常的納稅人, 風險級別分別為低、較低、中和高。 初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資訊系統涉稅風險識別結果正常的,按照重點管理2級納稅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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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何分類分級管理增值稅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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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特定納稅人和普通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審批(核定)環節,按需批准(核定)發票。 重點管理的1、2、3級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審批(核定)環節,初次審批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單份最高開票金額、每月總金額均有限額,且對變更限額和數量有限制; 重點管理納稅人中的4級納稅人,增值稅發票審批(核定)環節不予批准(核定)發票申請。納稅人在按照主管稅務機關規定處理後,可重新提出發票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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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此管理辦法什麼時候開始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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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增值稅發票分類分級管理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