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常見問題
問: |
外國公司在台灣成立分公司,公司名稱可以跟母公司一樣嗎? |
答: |
外國公司在台灣成立台灣分公司,需申請一個中文公司名稱,除標明其組織型態外,並應標明其國籍,而且分公司的中文名稱可自行決定,但英文名稱須跟總公司一樣。 |
問: |
分公司的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可以是外國人擔任嗎? |
答: |
可以,該代表人任何國籍都可以,惟只有中國商在台分公司可由中國籍人士擔任。 |
問: |
分公司經理人可以由外國人擔任嗎? |
答: |
可以,分公司經理人任何國籍都可以,惟中國商在台分公司才可由中國籍人士擔任。 |
問: |
分公司的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的責任是什麼? |
答: |
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即外商在台分公司的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並執行業務。 |
問: |
外國公司在台灣分公司經理人的責任是什麼? |
答: |
分公司經理人為在台灣分公司業務範圍內之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