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限公司設立常見問題(六)
問: |
台灣有限公司有最低資本額的要求嗎? |
答: |
台灣公司法沒有規範資本額,但金額必需合理可以支付公司營運初期基本開銷,我們建議資本額至少可以支付公司前半年的營運為佳,建議至少新台幣50萬起。 |
問: |
公司資本額要實際匯入嗎? |
答: |
要的,股東需實際匯入公司資本至台灣公司銀行帳戶,後續會安排台灣註冊會計師驗資。 |
問: |
公司資本額可由啟源代匯嗎? |
答: |
不可以,公司資本金必須由股東出資,並確實匯入到台灣公司銀行帳戶,如要代匯資本金,僅可股東之間代匯資本。 |
問: |
匯入資本後可以馬上匯回給股東嗎? |
答: |
不可以,匯入公司資本金後不可馬上歸還給股東,資本金等同於公司之營運資金,根據臺灣公司法第九條規定,如股東雖已繳納資本金,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問: |
匯入資本金後,這筆錢可以動用嗎? |
答: |
可以,資本金等同於公司之營運資金,可用在公司購買辦公器材或人事成本等費用上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