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墊償申請條件
問: |
公司積欠員工薪水,員工可不可以申請墊償? |
答: |
公司若仍營業中,或處於停工狀態尚有復工的可能時,都不屬於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情況,勞工此時不可以申請墊償,但是勞工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請協調,要求老板給付積欠的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 |
問: |
有投保勞保的人員是不是就可以申請墊償? |
答: |
必須是勞基法規定受雇主雇用從事工作領取工資的勞工,才可以申請墊償。如果是公司的負責人或與公司具委任關系的人員,他們雖有投保勞保,但不是勞基法規定的勞工,則無法申請墊償。 |
問: |
申請的金額是以實際工資或勞保投保薪資計算? |
答: |
墊償工資金額是按實際工資金額墊償。 |
問: |
申請工資墊償要扣所得稅嗎? |
答: |
勞保局於墊付勞工時,須依法代為扣繳所得稅;雇主、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償還墊款時,不再重復扣繳。 |
問: |
雇主要歸還勞保局代墊的工資嗎? |
答: |
勞保局墊償勞工後,雇主、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應於規定之期限內,將墊償款還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