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市直播帶貨合規指引的相關問答(二)
問: |
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
答: |
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應當積極履行入駐登記核驗義務,依法對申請開通商品或者服務推廣功能的直播間運營者提供的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信息進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並積極采取技術措施進行核驗。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應當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
問: |
直播帶貨直播間運營者的地址發生變化需要做什麽? |
答: |
直播帶貨直播間運營者的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更新信息,並向平臺報備。 |
問: |
直播帶貨直播間運營者對於違法違規行為需要如何處置? |
答: |
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結果的公示機制,對直播帶貨直播間運營者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采取處置措施的,以適當方式公示處置結果。 |
問: |
直播帶貨視頻是否需要保存? |
答: |
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應當記錄保存平臺上發布的直播帶貨信息及歷史直播公示信息,確保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或服務特性,制定營銷信息及歷史直播公示信息保存規則,對網絡交易活動的直播視頻保存時間自直播結束之日起不少於三年。 |
問: |
直播帶貨不能銷售哪些商品或服務?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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