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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馬紹爾群島國際商業公司 - 不記名股票

答案
問:
什麽是不記名股票?
答:
不記名股票是一種無須登記在自然人或公司名下的股份類別,持有股票者即擁有該股票的全部擁有權。

問:
馬紹爾群島公司能否發行不記名股票?
答:
馬紹爾群島公司可以發行不記名股票,但需要辦理額外申報。另外,現有公司或許需修改成立章程以包含不記名股票的有關部份。

問:
如果我們的公司想發行不記名股票,我們應該怎樣做?
答:
公司須向當地公司註冊處提交《不記名股票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聲明書》,並須提供股票副本和不記名股票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的護照副本以辦理存檔。
啟源可協助安排存檔事宜,請聯系我們了解更多詳情。

問:
聲明書中會包含哪些資料?
答: 聲明書會包括以下與不記名股票持有人有關的資料:
一、  姓名;
二、  地址;
三、  國籍;
四、  出生日期;
五、  已向持有人發行的股份總數;
六、  股份類別(如適用); 及
七、  向持有人發行股份的日期。

此外,亦包括以下與不記名股票實益擁有人相關的資料:
一、  姓名;
二、  地址;
三、  國籍; 及
四、  出生日期。

問:
不記名股票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的資料是否可供公眾查閱?
答: 公眾無法獲取不記名股票持有人和實益擁有人的資料。

問:
如果我們不安排申報備案會怎樣?
答:
公司應當註銷未辦理備案的股東、實益擁有人的不記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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