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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9号牌照)申请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9号牌照)申请

如非另有说明,本报价所述香港公司,特指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从事受规管活动需领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督委员会(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颁发的牌照。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五订明了十二类别的受规管活动,并就各类受规管活动加以定义:

第1类    证券交易
第2类    期货合约交易
第3类    杠杆式外汇交易
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5类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第7类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第8类    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第9类    提供资产管理
第10类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第11类  场外衍生工具产品交易或就场外衍生巩固产品提供意见
第12类  为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客户结算服务

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具体是指:
  1. 房地产投资计划管理;
  2. 证券或期货合约管理。

一、  申请9号牌照的条件

如果是法团申请持有9号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简述如下:

  1. 必须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海外公司;
  2. 必须具备胜任能⼒,使证监会信纳该法团拥有合适的业务架构、良好的内部监控系统以及符合资格的人员,⾜以确保当法团在进⾏受规管活动时,能够适当地管理可能面对的风险;
  3. (i)  必须委任最少两名负责⼈员直接监督法团拟进⾏的有关活动;
    (ii) 必须有最少⼀名负责⼈员可以时刻监督有关业务;及
    (iii) 拟委任的负责⼈员当中,最少要有⼀名是执⾏董事。
  4. 必须提供法团核心职能主管的资料;
  5. 法团的⼤股东、高级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士须具备适当人选的资格;
  6. 法团必须维持的缴足股本及流动资金最低数额如下:

    9

    股本(港元)

    流动资(港元)

    (a)如该法团就第9类受规管活动受到不得持有客户资产的发牌条件所规限

    不适用

    $100,000

    (b)如属其他情况

    $5,000,000

    $3,000,000




注:流动资⾦是指能迅速转换成为现金或已属现金形式的资产。

二、  9号牌照申请程序

无论是法团申请人还是个人申请人,如果有意申请牌照或注册,需要向香港证监会递交申请,申请程序简述如下:

  1. 填妥各类申请表格;
  2. 提供全部所需证明文件;
  3. 缴纳申请费用:持牌法团的申请费用4,740港元负责人员的申请费用2,950港元持牌代表的申请费用1,790港元

三、  申请所需时间

在所有资料完备齐全的情况下,递交给香港证监会后,持牌法团的申请一般需时十五个星期,负责人员的申请一般需时十个星期,而持牌代表的申请一般需时八个星期。

四、  申请被拒绝

假如法团/个人未能符合发牌规定,或者无法被信纳具备适当人选的资格,香港证监会将拒绝法团/个人的申请。香港证监会在拒绝申请前,会给予法团/个人陈词的机会。假如最后仍是拒绝,法团/个人可以在21日内,向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就该决定提出复核。

五、  核准申请后获得文件

当申请人符合所有规定后,香港证监会向申请人批给牌照。持牌法团将获得电子和实体核准信,注册证明书,个人则只会获得电子和实体核准信,其个人牌照的核准日期、受规管获得类别、以及所隶属的法团可以在证监会网站上的“公众记录册”查阅。

六、  持牌法团的持续责任

  1. 持牌法团应在获发牌照后一个月内就财政年度终结日期通知证监会
  2. 申请资料如有变更应向证监会发出通知
  3. 持牌法团的董事成为或终止担任董事后7日内通知证监会
  4. 持牌法团应在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四个月内,呈交其经审核账目及其他规定的文件
  5. 持牌法团须每月向证监会呈交财政资源申报表,但是如果牌照受到不得持有客户资产的条件限制,只须每半年呈交财政资源申报表
  6. 持牌法团在获得牌照当日之后每年的同月同日后一个月内缴付年费4,740港元
  7. 持牌法团在获得牌照当日之后每年的同月同日后一个月内呈交周年申报表
  8. 参加持续培训

七、  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客户需要准备及提供下列资料,以电邮、传真或邮递方式发送给启源:

  1. 适当人选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董事、股东、负责人员的资历、经验及专业证书;
  2. 公司组织架构图及核心职能主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等;
  3. 大股东、高级人员等的适当人选资格证明;
  4. 维持最低缴足股本及速动资金证明;
  5. 香港公司的基本背景资料,如公司注册证、商业登记证等;
  6. 公司的股权架构表;
  7. 公司的业务计划书;
  8. 提供银行账户资料的详情。

八、  年度维护

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以及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牌照后,必须遵从香港法例对公司合规的各种规定。例如,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要求,公司必须每年编制及提交一份周年申报表,编制财务报表及聘请审计师审计其年度财务报表。而根据《税务条例》的要求,香港公司必须每年提交一份所得税申报表。

本所提供的年度维护项目概览如下表(未列详尽),如果客户希望进一步了解合规维护事项,敬请联系本所专业顾问垂询。

附表: 公司和牌照年度维护项目

项目

描述

基本维护

1

周年申报表登记

2

商业登记

3

公司秘书服务 (每年)

4

指定代表服务(每年)

5

周年股东大会文件处理

6

9号牌照年度维护

会计税务

7

会计做账

8

财务报表审计 

9

企业所得税计算及所得税申报表申报

10

提交雇主申报表申报 (表格56A)

11

提交雇主申报表申报 (表格56B每个雇员)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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