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于北京注册成立一家餐饮服务型外商独资公司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5,000元起。本所收取的费用具体包含下列服务项目:
- 编制全套注册登记文件;
- 办理名称查重;
- 办理名称申报;
- 申请营业执照;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 刻制印章;
- 申请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 申请网银;
- 办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直投登记;
- 申请开立外币资本金账户;
- 办理社保登记;
-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上述服务收费已经包含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收费及杂费,但不包含文档快递费。
如果拟注册的北京餐饮服务型外商独资公司所经营业务涉及除食品经营许可以外的其他特别许可或者牌照(前置或后置审批),有关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报价。
- 公证认证费用
本报价第一节所述服务费用不包含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股东(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费用。启源可以安排香港、新加坡、台湾、开曼群岛、百慕大及其他一些国家及地区的公司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具体费用,请向本所专业顾问垂询。
- 办公场所实地核查协助
本报价第一节所述服务费用不包含办公场所实地核查协助服务。公司注册机关或开户银行可能会要求对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办公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如有此类核查需要,本所可以协助处理,我们的费用是人民币1,500元/次。
- 翻译费
本报价第一节所述服务费用不包含文件翻译服务。如客户所提供的文件需要翻译成中文,或者客户需要本所提供申请文件的英文及日文译本作为参考之用,本所可以提供翻译服务,有关翻译费用将另行报价。
本所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始办理注册手续。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您确认订单之时,开具服务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如果需要本所开具中国大陆或者台湾的发票,则本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等税费补偿。
注册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人员要求:
- 至少由一名股东、一名董事、一名(总)经理、一名法定代表人、一名监事及一名财务负责人组成
- 股东可以是法人团体或自然人,其国籍不受限制
- 自然人股东可以同时出任董事或监事或(总)经理
- 董事必须由自然人出任,其国籍不受限制
- (总)经理必须由自然人出任,其国籍不受限制
- 法定代表人必须由自然人出任,其国籍不受限制
- 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如果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如果是唯一董事)或(总)经理担任
- 监事必须由自然人出任,其国籍不受限制,但董事或(总)经理不能同时出任监事
- 监事必须由自然人出任,其国籍不受限制,但法定代表人不能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 拟注册公司的名称
公司名称规范:行政区划+商号+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例如北京XXXX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或XXXX餐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或XXXX(北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请提供二至三个的公司名称,以备本所查名。
- 股东的个人资料或股东公司的注册信息
如果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是企业法人,请提供该公司的业务范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姓名及国籍。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则需提供该人士的住址及电子邮件等资料。客户可以填写本所提供的注册订单表格以提供上述资料。
- 经公证认证的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需要将其身份文件交由中国政府授权机关,例如中国政府驻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之使领馆,进行认证。一般情况下,如果股东是外籍自然人,需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港澳台居民提供回乡证或台胞证,无需公证认证);股东如是企业法人,则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一般包含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董事任命书、变更文件、周年申报表等所有注册文件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
- 外商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
如果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是企业法人,请提供追溯至自然人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及股权架构图。
-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资料
请提供拟出任北京外商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等)的复印件、中国大陆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住址。
- 监事及(总)经理的个人资料
请提供拟出任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监事、经理之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等)的复印件、中国大陆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住址。
- 董事及财务负责人的个人资料
请提供拟出任北京外商独资公司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之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等)的复印件、中国大陆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住址。如拟设立董事会,则请提供董事会成员(最少三名)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如选择不设董事会,则需委派一位执行董事。
- 注册资本金额及出资期限
中国已取消外商独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但是,本所建议客户根据其拟成立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注册资本金额及出资期限,以利于公司的后期营运管理。
- 办公室租赁合同
北京外商独资公司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原件一份、产权证明复印件、业主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证明资料。办公场所的性质须是商业,租约期限一年或以上(公司注册机关/开户银行可能会要求进行办公场所实地审查)。
- 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请提供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经营模式及详细业务说明,以便本所确认是否需要申请其他特殊许可或牌照。
- 开户银行名称和地址
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开户银行。本所建议客户根据距离公司远近程度、服务质量、银行办事效率等指标来衡量决定。很多客户会选择在外资银行开户,但外资银行相对于内资银行而言,存在要求高、审批时间长、理财维护费用高等问题,建议您向开户银行咨询清楚后再作决定。
- 前期筹备工作
在正式向注册审批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之前,外商独资公司的投资者需先行办理以下事项:
(1)
租赁办公室
投资者于北京租赁外商独资公司的办公室并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该办公室须位于商业楼宇及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2)
身份证明文件公证认证
投资者同时需安排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事宜。如果股东是外籍自然人,需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港澳台居民提供回乡证或台胞证,无需公证认证)。如果股东是企业法人,需公证认证的文件是公司的注册文件,例如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及董事委任书等文件。
(3)
其它文件
同时,投资者需准备同意出任外商独资公司董事、监事及法人代表之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住址等文件及资料。
- 申请营业执照
(1)
办理名称查重和名称申报
注册外商独资公司的第一步是办理名称查重和名称申报手续。
(2)
申请营业执照
名称申报手续办理完成后,申请营业执照。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正式成立,可以开始经营。
(3)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4)
刻制公司印章
在向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时,同时申请刻制印章,然后到登记机关领取公司的印章。
- 后续登记程序
(1)
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及申请网银
协助在客户选定的银行办理人民币基本账户开户及网银申请。
(2)
办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直投登记
向外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办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直投登记。
(3)
办理开立外币资本金账户
协助在客户选定的银行办理开立外币资本金账户。
(4)
办理社保登记和开立公积金账户
协助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5)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协助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一般情况下,于北京申请注册成立一家餐饮服务型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需时大约为12-15个星期。具体请参阅下列进度表。
序号
服务项目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前期筹备
1
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公证认证
客户计划
2
租赁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办公场所
客户计划
3
准备其它资料、文件
客户计划
申请注册登记
4
公司名称查重
1
5
名称申报
1-2
6
申请营业执照
3-5
7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2
8
刻制印章
1-2
其他注册程序
9
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7-10
10
申请网银
3-5
11
办理外汇直投登记
7-10
12
开立外币资本金账户
7-10
13
办理社保登记
1-3
14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3
15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20-25
约12-15个星期
办理完公司注册程序后,我们会将以下各项注册证书及文件移交给客户:
-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 公司章程
- 公司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
- 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银行开户资料
- 食品经营许可
所有于北京成立的外商独资公司,必须根据中国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且需聘请中国的执业会计师对其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及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根据税务法律法规,自登记成立的当月起(次月申报),每个月要进行各项税务申报。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定期的会计记账、税务申报、工资核算、银行账户维护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合规维护服务。有关北京外商独资公司的合规维护事宜,欢迎随时与本所专业的会计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