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所申办的证件为「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有效期限为5年,专为经商人士设立。
持证人可在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地区内自由进出,每次前往有关成员地区时可进行预审,并可免签证逗留2至3个月*。持证人前往参与此计划的成员地区,不论有否获得的预先审批,可在指定管制站特别通道过关,仅需办理简化的入境手续,大幅节省出入境轮候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持证人在入境美加时虽然可以使用机场内的特别通道,仍需进行一般的入境程序,包括出示有效的护照和签证。不过,若持证人因商务急需美国签证,却未能成功预约办理手续,可向美国总领事馆办事处要求作特别安排。
本公司代办标准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服务费用为每人港币6,500元。
上述费用包括所有政府申请费,但不包括任何快递费,翻译费,公证费等。
具体而言,我们的收费包括以下服务:
- 就申请APEC事宜提供意见;
- 协助客户准备申请APEC许可的所需文件;
- 审阅申请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 准备申请授权书及填写申请表格;
- 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APEC申请文件;
- 与香港入境事务处就申请进行沟通;
- 定期向申请人汇报申请进度;
- 支付APEC申请费及领取商务旅游证;及
- 安排快递商务旅游证予客户。
启源接受支票、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的手续费。本事务所会于收到阁下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服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予阁下,以便阁下安排付款。
鉴于服务性质,本事务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如果需要本事务所或本事务所之集团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APEC适合具有以下条件的商务人士申请︰
-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有效的护照;
- 未曾遭任何参与此计划的地区拒绝入境;
- 从未因触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
- 需要经常在亚太经合地区作短期性探访,办理商业事务的商务人士。
注︰
不包括表演者、音乐家、艺术家或同类行业申请。
申请APEC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 申请书(ID 900);
- 近期拍摄的证件照2张(<55*45mm,>50*40mm);
-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 有效期内的护照影印本;
- 受雇公司推荐书;
- 与成员地区里的生意伙伴经商的相关证明,如发票,订单或合同等;
- 如有需要,可填写选择领取临时的商务旅游证表格( SF/IM/1609号)(如适用)。
由于APEC需经19个成员地区个别审核,每个地区审核时间不同,难以一概而论。建议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时,选择五个以内的优先地区,以加快取得相关地区的审核,以免担误商务行程。
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可选择不多于五个申请人需优先前往的成员地区,以加快取得相关地区的审核。如有需要,可填写选择领取临时的商务旅游证表格( SF/IM/1609号),并与申请书一并递交。
序号
程序
负责办理
预计处理时间
1
启源顾问为APEC申请人提供资格评估
客户 / 公司 / 启源
按客户时间
2
填写表格,收集证明文件,准备申请文件
客户 / 公司 / 启源
1周**
3
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申请文件
启源 / 香港入境事务处
1周
4
香港入境事务处处理申请
香港入境事务处
4 - 5周
5
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地区审批
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地区
12周或以上
6
安排快递商务旅游证予客户。
客户 / 启源
按客户时间
预计总计处理时间:
20周或以上
注:
* 处理时间是根据平均的档案估算得出,并会根据申请人的合作度、香港入境事务处的处理时间,资格准则的修改变更而有所改变。
** 可能会因文件多寡、收集文件的时间而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