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移民签证(投资移民计划)申请流程及费用
如非另有説明,本报价所述工作签证,特指根据美国移民及归化法下的投资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是为希望移民美国并寻求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人士而设立。 外籍劳工移民申请是美国雇主向移民局提交的一种文件。 该种移民申请是基于外籍劳工在某领域的杰出技能,贡献,或该职位无法找到符合条件的美国劳工的情况。 职业类型移民被分成5个优先类别,每种类别的移民配额,技能需求各有不同。
美国移民局负责执行EB-5 投资移民项目。 该项目由国会于1990年制定,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资本投资和创造就业机会来刺激美国经济。 EB-5投资移民项目需要投资者于本地企业或移民局指定的区域中心进行投资来获取绿卡。 为了满足EB-5投资者绿卡的要求,外国人必须进行90万美元或180万美元的有风险资本投资,具体金额取决于你所投资项目的地理位置。
该签证属于第五优先劳工类别申请,每年获分配10,000 移民签证限额。 自2011年以来,EB-5计划参与者的数量急剧增加,因此来自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申请人等待签证的时间会相对延长,包括来自中国,越南的申请人。 目前,移民局需要3到6年的时间来处理申请。 持EB-5移民签证进入美国的投资者将获得有效期为2年的临时绿卡。 投资者必须在临时绿卡到期前90天内提交I-829表格。 以取消对绿卡的有条件限制。 申请批准后,移民局将会向投资者授予永久绿卡(有效期为10年)。 I-829表格当前的处理时间为33到54个月。 由于处理时间长,因此该签证类别比较适合计划在以后移民美国的投资人。
EB-5 主申请人的家属有权获得同一类别的移民签证(绿卡)。 此类别包括签证持有人的配偶,以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所有满足本报价第三节中指定的资格标准的申请人均可以申请
美国EB-5移民签证。
一、 美国EB-5移民签证申请服务费用
本公司代办美国EB-5移民签证的服务费用是$20,000美元。 随行家属签证为每人$2,500美元。 具体包含如下服务:
(1) 就美国EB-5签证申请事宜提供意见;
(2) 协助客户准备申请签证所需文件;
(3) 审阅申请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请文件;
(4) 准备申请呈请书及移民局表格;
(5) 提交申请文件予美国移民局;
(6) 与美国移民局就申请进行沟通;
(7) 定期向申请人汇报申请进度;
(8) 移民局批准工作申请后于美国领事舘进行签证申请;
(9) 协助客户准备面谈;
(10)准备及递交I-829申请予移民局以取消绿卡的有条件限制。
注:
(1) 上述报价不包含政府费用;
(2) 上述报价不包含文件快递费用(如有);
(3) 上述报价不包含文件翻译费。 如客户希望委托本所翻译,请联系本所报价;
(4) 上述报价不包含商业计划准备(如适用)。 如客户希望委托本所撰写商业计划,请联系本所报价。
二、 付款时间及办法
本所接受支票、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 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的手续费。 启源会于收到您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服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 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团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三、 申请资格
EB-5投资移民签证申请具体的要求如下:
(1) 投资于或正在积极投资于"以营利为目的"的新商业企业;
(2) 经批准后,申请人将管理新的商业企业(通过日常管理或政策制定);
(3) 已投资或正在积极投资所需的资本金(投资资本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
(4) 新商业企业将为条件匹配的员工创造至少10个全职职位;
(5) 保持或将保持现有员工人数不低于投资前水平至少2年。
美国移民局会不定时更新以上所指的工作签证申请资格并不会另行通知。 详情请向启源专业人士咨询。
四、 申请所需时间
请愿人(雇主)必须向美国移民局申请EB-5 申请类别。 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把申请材料转交美国领事馆。 申请人可于领事馆获取EB-5签证进入美国。 如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并持有其他身份类别,申请人可申请转换身份。 请注意第一张发出的临时绿卡有效期为2年。 投资人必须在临时绿卡国企前提交I-829申请永久绿卡(有效期为10年)。 一般情况下,启源能为客户在3至6年内获取临时绿卡,8至10年内获取永久绿卡。 请注意若移民局认为提交的文件不充足,移民局会要求补充文件,而申请时间将会延长。
五、 申请所需材料
EB-5 投资移民签证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新商业企业的创造
(1)公司章程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of NCE;
(2)公司信息披露表Statement of Information of NCE;
(3)公司规章及会议记录Bylaw and Minutes of NCE。
公司所有权及资本化
(1)股权证及股东分户帐;
(2)旧股东转让股份的协议书(如适用);
(3)关于转让股票的股东决议(如适用)。
证明新商业企业是否位于目标就业区
(1)目标就业区指定信;
(2)租約合同。
投资金已注入新商业企业
(1)美国公司银行对账单;
(2)已兑现支票。
投资金来源
(1)关于投资金来源的投资者声明书;
(2)显示导出资金的银行对账单。
有风险资本投资
(1)商业计划书;
(2)新企业的报税表及财务报表;
(3)新企业最近的银行对账单;
(4)营业场所的照片;
(5)商业保险;
(6)近期的杂费单;
(7)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
(8)销售发票,已签订合同,采购协议书;
(9)产品列表,手册 。
创造10个全职职位
(1)组织结构图;
(2)最近的工资记录;
(3)员工的I-9 表格及身份证明文件。
配偶和子女
(1)护照照片信息页;
(2)与主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
美国工作签证的申请文件必需以英文编制。 如果客户提供的材料并非以英文编制,则需要提供认可翻译机构编制的英文翻译版本。
如有需要,美国移民局有权要求申请人或聘用公司提供进一步资料。
六、 申请程序
具体程序所需时间如下表所列:
序号
|
程序
|
负责办理
|
办理时限
(工作日)
|
1
|
与本所移民顾问进行咨询
|
客户
|
按客户时间
|
2
|
签订合同并提交委托费用
|
客户
|
按客户时间
|
3
|
完成问卷并准备文件清单内的文件
|
客户
|
按客户时间
|
4
|
收到上述资料文件后,本所会开始准备工作签证申请材料
|
启源
|
3 -4 周
|
5
|
客户签回需要签字的申请信及表格
|
客户
|
按客户时间
|
6
|
提交工作签证情愿信予移民局
|
启源
|
2-3 天
|
7
|
收到移民局的回复。 若案件批准,案件会转发到国家签证中心。 本所会准备签证申请及预约面谈时间,如移民局要求补充文件,我们会准备回应
|
启源/移民局
|
政府处理时间: 36-70 个月
辅助恢复: 2 圈
|
8
|
本所提供面谈培训
|
启源
|
1 天
|
9
|
到领事馆领取EB-5签证。 进入美国领取临时绿卡(有效期为2年)
|
客户
|
按客户时间
|
10
|
在临时绿卡过期前90天内准备申请I-829 的工作
|
客户/启源
|
按客户时间
|
11
|
准备并提交I-829申请予移民局
|
启源
|
3 -4 周
|
12
|
收到移民局的回复。 若申请批准,可获取永久绿卡。 若移民局要求补充文件,本所会准备回复材料
|
启源/移民局
|
33-54 个月
|
总计:
|
97-118 个月
|
|
注 :
-
上表所列时间,乃是以案子申请顺利,客户密切配合为基础之估算;
-
上表所列时间并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造成的延迟。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