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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注册程序及费用

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注册程序及费用

除非另外说明,本报价所指外资独资餐饮公司,特指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组建、及注册成立、由一个或多于一个外国公司或个人全资持有,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经营餐饮服务业务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国投资者于中国大陆投资经营业务最为常用的投资形式。

概览

本注册服务报价只适用于北京注册成立一家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外资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并假设拟注册成立的外资独资公司之经营范围不涉及除食品经营许可外的其他需要特别牌照或许可(前置或后置审批)之业务。

本所代理于中国北京注册成立一家业务范围主要为餐饮服务外资独资公司的费用为人民币28,000元。本所之服务费用已经包含本报价第一节所列之服务,即从公司名称预查、名称核准直至银行账户开设。简而言之,当本所把注册文件移交客户后,客户即可以开始经营其于公司章程所述之业务。本所注册服务费不包含文件公证及文件翻译服务等。该等费用请参阅本报价第二节。

外国公司或个人申请于北京注册成立外资独资餐饮公司,需要提供经公证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注册资本金额、公司名称、拟出任公司董事、法人代表及监事等职位之人士之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业务范围等。具体资料请参阅本报价第五节。

一般情况下,于北京申请注册成立外资独资从事餐饮服务业务有限责任公司,需时约14至18个星期。前述注册所需时间,以客户向启源提供注册所需文件之日算起。具体时间请参阅本报价第六节。

如果客户拟注册成立之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拟经营之业务需要申请除食品经营许可外的牌照或许可,则本所可能需要调整服务费用,而注册所需时间也会相应延长。详情敬请向本所之专业顾问查询。

一、 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注册服务费用

本所代理于北京申请注册成立一家外资独资餐饮公司之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8,000元。本所的收费具体包含下列服务项目:

1、
编制全套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文件以及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文件;

2、
办理名称查重;

3、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5、
申请营业执照;

6、
刻制印章;

7、
申请外资投资企业设立备案;

8、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9、
申请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10、
办理外商境内直接投资登记;

11、
申请于客户指定银行开立外币资本金账户。

备注:

1、
本所上述注册服务费已经包含办理外资独资餐饮公司注册时需要缴纳予各个政府部门之登记费。

2、
本所上述注册服务费不包含文件快递费用。

3、
本报价所述服务费用均为不含税价,如需中国税务发票,需附加5%之税项。

二、 注册相关服务(可选)

1、
办公地址实地审查服务


在办理餐饮公司注册过程中,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能会要求对外资独资餐饮公司之办公地址进行实地审查。如果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进行办公场所实地审查,本所可以安排人员出席该项实地审查,本所每次出席实地审查之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


2、
公证服务


本报价第一节之服务费用不包含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之股东(成员)之身份证明文件的公证费用。投资者之身份证明文件需要经由中国驻投资者所在地之大使馆或领事馆或授权机构公证。启源可以安排香港、新加坡、台湾、美国、开曼群岛、百慕大及其他一些国家及地区的公司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之公证,具体费用,请向本所专业顾问垂询。


3、
网银申请服务


本报价第一节所列之服务费用已包含银行开户服务,但不包含办理开通网络银行服务。如客户需要网络银行服务,需另行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办理。本所可以协助客户办理开通网络银行,但需另行收取人民币2,000的服务费用。


4、
文件翻译服务


本报价第一节所述服务费用不包含文件翻译服务。如客户所提供的注册申请文件,例如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需要翻译成中文,或者客户需要本所提供申请文件的英文或日文译本作为参考之用,本所可以提供翻译服务,有关翻译费用将另行报价。

三、 付款时间及办法

本所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设办理注册手续。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您确认注册订单之时,开具关于注册及开户的服务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数据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如果需要本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四、 注册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的基本架构

注册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之最低要求:

  • 至少由一名股东,一名董事及一名监事组成
  • 股东可以是法人团体或自然人
  • 董事必须由自然人出任,其国籍不受限制
  • 监事必须由自然人出任,其国籍不受限制
  • 一个人不能同时出任董事及监事
  • 一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外籍法定代表人亦可兼任)
  •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至少为6㎡(含6㎡)

五、 注册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所需材料

1、 拟注册公司的名称


公司名称规范:商号+行政区划+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例如启源(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或启源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或北京启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请提供二至三个的公司名称,以备本所查名。


2、
投资者的个人资料或投资公司的注册信息


如果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的投资者是一间境外注册的公司,请提供该公司的业务范围、注册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董事)姓名及国籍、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及股权架构图。如为外籍自然人,则需提供该人士之住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数据。


3、
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的投资者,需要将其身份证明文件交由中国政府授权的公证机关,例如中国政府驻各地之领事馆,进行公证。投资者如是自然人,需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投资者如是公司,则请提供该公司的开业证明,例如注册证书等注册文件。


4、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资料


拟出任外资独资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或身份证等)复印件、中国大陆内地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住址。


5、
监事及(总)经理的个人资料


拟出任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监事、总经理之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或身份证等)的复印件、中国大陆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住址。


6、
董事的个人资料


请提供拟出任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董事之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份。如拟设立董事会,则请提供董事会成员(最少三名)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如选择不设董事会,则需委派一位执行董事。


7、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


请提供拟出任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之人士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或身份证等)的复印件、中国大陆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


8、
注册资本金额及出资期限


中国大陆已取消外资独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不过,本所建议客户根据其拟成立之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注册资本金额及出资期限,以利于公司的后期营运管理。


9、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请提供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之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原件一份、产权证明复印件、业主身份证明资料、方位图、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包括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办公场所的性质必须是商业,租约期限一年或以上。


10、
开户银行名称和地址


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其外资独资餐饮公司之开户银行。本所建议客户根据距离公司远近程度、服务质素、银行办事时间长短、是否有网上银行理财功能等指针来衡量决定。很多客户会选择在外资银行开户,但外资银行相对于内资银行而言,存在要求高、审批时间长、理财维护费用高等问题,建议您向开户银行咨询清楚后再作决定。

六、 外资独资餐饮公司注册程序

1、 前期筹备工作


(1)
租赁办公场地
投资者于北京租赁外资独资餐饮公司之办公场地并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该办公室必需位于商业楼宇及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2)
身份证明文件公证
投资者同时必需安排外资独资餐饮公司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的公证事宜。



(3)
其它文件
同时,投资者准备董事、监事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本、住址等文件及数据。


2、
申请营业执照


(1)
办理名称查重和名称预先核准
注册外资独资公司的第一步是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名称查重和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其中外资独资餐饮公司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3)
申请营业执照
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办理完成后,投资者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



(4)
刻制公司印章
外资独资餐饮公司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刻制公司印章批准文件,然后到指定的印章刻制公司办理刻制公司印章。



(5)
申请投资项目备案
向北京市商务委申请投资项目备案。



(6)
申请餐饮公司食品经营许可
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餐饮公司食品经营许可,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之后,才可以开始经营。


3、
后续登记程序


(1)
办理外商境内直接投资登记
本所代表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到公司登记所在地之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或授权代表机构)办理境内直接投资登记手续。



(2)
办理银行开户
本所协助客户所选定的银行办理开立人民币和外汇资本金账户。

七、 注册所需时间

一般情况下,于北京申请注册成立一家主要业务为餐饮服务的外资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需时大约为14-18星期。实际所需时间受北京市工商登记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时间影响。具体请参阅下列进度表。

序号

项目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前期筹备

1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公证及其他文件

客户计划

2

租赁办公场地

客户计划

申请注册登记

3

公司名称查重

1

4

名称预先核准及预留

3-5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3

6

申请营业执照

5-7

7

刻制印章

3

8

公司设立备案

3

9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20-30

后登记程序

10

申请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10-15

11

办理外商境内直接投资登记

7-10

12

申请开立外币资本金账户

7-10

14-18个星期


八、 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注册成立后移交客户的文件

办理完餐饮公司注册程序后,我们会将以下各项注册证书及文件移交给客户:

1、
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4、
食品经营许可

5、
公司章程

6、
公司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合同章)

7、
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银行文件

九、 后续维护服务

所有于北京成立的外资独资餐饮公司,必须根据中国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且需要聘请中国的执业会计对其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及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根据税务法律法规,自登记成立的当月起(次月申报),每个月要进行各项税务的申报。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定期的会计记账、税务申报、工资计算及代发、银行账户操作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合规维护服务。北京外资独资餐饮公司的合规维护事宜,欢迎客户随时与本所之专业会计师查询。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指专业会计师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enquiries@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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