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本注册服务报价适用于北京注册成立一家代表处,从事与外国投资方公司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或与外国投资方公司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採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幷假设拟注册成立之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之设立不涉及特别牌照或许可之申请。
本所代理于北京注册成立一家外国公司代表处之费用为人民币13,000元。本所之服务费用已经包含本报价第一节第1项所列之服务,即从编制注册申请文件、申请代表处登记证直至银行账户开设。简而言之,当本所把注册档移交客户后,客户即可以开始经营其于代表处登记证所列之业务。本所之服务费不包含政府规费、档公证及档翻译服务等。该等费用请参阅第一节及附表1。
申请于北京注册外国公司代表处,客户需要提供经公证认证之投资方外国公司注册证明档、拟出任代表处首席代表和代表人士之身份证明档等。具体资料请参阅本报价第四节。
一般情况下,于北京注册成立外国公司代表处,需时约5至7个星期。前述注册所需时间,以客户向启源提供注册所需档之日算起。具体时间请参阅本报价第六节。
如果因投资方外国公司所从事之业务使得北京代表处的设立需要另行申请牌照或许可,则本所可能需要调整服务费用,而注册所需时间也会相应延长。详情敬请向本所之专业顾问查询。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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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注册服务和行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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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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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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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代理于北京申请注册成立一家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之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3,000元。本所之收费具体包含下列服务项目:
(1) 编制全套注册登记文件
(2) 申请代表处登记证及首席代表代表证
(3) 刻制印章
(4) 申请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5) 申请网路银行服务
如果因投资方外国公司所从事之业务使得北京代表处的设立需要另行申请牌照或许可,有关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报价。
如果投资方外国公司委任一般代表至拟设立之北京代表处工作,每位一般代表将额外收取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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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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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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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服务收费不包含中国政府部门的行政收费。如拟注册之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所经营业务不需要特别许可或者牌照(前置或后置审批),政府行政收费约为人民币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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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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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实地审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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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代表处注册过程中,北京市监局可能会要求对代表处之办公地址进行实地审查。如果北京市监局要求进行办公场所实地审查,本所可以安排人员出席该项实地审查,本所事项服务之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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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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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认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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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第1项之服务费用不包含北京代表处投资方之外国公司注册证明档的公证认证费用。启源可以安排香港、新加坡、台湾、开曼群岛、百慕大及其他一些国家及地区的公司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之公证认证,具体费用,请向本所专业顾问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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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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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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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第1项所述服务费用不包含档翻译服务。如所客户所提供的档需要翻译成中文,或者客户需要本所提供申请档的英文或日文译本作为参考之用,本所可以提供翻译服务,有关翻译费用将另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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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项费用汇总,请参阅附表一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注册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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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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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时间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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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要求全额收取服务费用后才开设办理注册手续。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帐、汇款及PAYPAL。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启源会于您确认注册订单之时,开具关于注册及开户的服务费用帐单并把帐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如果需要本公司开发中国大陆或者台湾之发票,则本事务所会额外收取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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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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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基本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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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之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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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委派一名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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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外国公司必须成立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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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任1-3名一般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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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必须由自然人出任,其国籍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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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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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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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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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注册代表处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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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名称规范:投资方外国公司所在国家(地区)+外国公司名字的中文翻译+北京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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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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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外国公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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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外国投资方公司的业务范围、注册地址、总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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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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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认证之投资方公司注册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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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方公司需要将其公司注册证明档交由中国大陆政府授权机关,例如中国大陆政府驻投资方公司注册地所在国家(地区)之使领馆,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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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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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代表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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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拟出任首席代表之人士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名、最高学历、在华住址、来华日期、手机号码、个人简历(自18岁至今,不间断)。请同时提供首席代表身份证明档影本及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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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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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代表(如有)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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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拟出任一般代表之人士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名、最高学历、在华住址、来华日期、手机号码、个人简历(自18岁至今,不间断)。请同时提供一般代表身份证明档影本及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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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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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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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表处之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原件一份、产权证明複印件、业主身份证明资料。办公场所的性质必须是商业,租约期限一年或以上(北京工商局可能会要求进行办公场所实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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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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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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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其北京代表处之开户银行。本所建议客户根据距离代表处远近程度、服务质素、银行办事时间长短、是否有网上银行理财功能等指标来衡量决定。很多客户会选择在外资银行开户,但外资银行相对于内资银行而言,存在要求高、审批时间长、理财维护费用高等问题,建议您向开户银行谘询清楚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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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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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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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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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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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向注册审批登记机搆提交登记申请之前,北京代表处的投资者必须先行办理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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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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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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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于北京租赁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之办公室并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该办公室必须位于商业楼宇及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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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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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文件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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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同时必须安排外国公司注册证明档的公证认证事宜,需办理公证认证的档包括:公司注册证书、章程、银行资信证明、外国公司有权签字人授权书、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委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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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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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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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投资者需准备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的身份证明档及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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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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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代表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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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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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代表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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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申请资料准备完成后,投资者向北京市市监局申请代表处登记证。北京市市监局签发登记证之日起,代表处方算正式成立,可以开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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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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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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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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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制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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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刻制印章批准档,然后到指定的印章刻制公司办理刻制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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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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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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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本所协助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在客户所选定的银行办理开立人民币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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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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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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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于北京申请注册成立一家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需时大约为5-7个星期。具体请参阅下列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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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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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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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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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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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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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方公司注册证明档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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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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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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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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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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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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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其它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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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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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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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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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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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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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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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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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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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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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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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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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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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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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网路银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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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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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7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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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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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注册成立后移交客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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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代表处注册程式后,我们会将以下各项注册证书及文件移交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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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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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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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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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如有)代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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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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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印章(公章、首席代表私章、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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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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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银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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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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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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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于北京成立的外国公司代表处,必须根据中国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且需要聘请中国的执业会计对其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设计及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根据税务法律法规,自登记成立的当月起(次月申报),每个月要进行各项税务的申报。我们可以爲客户提供定期的会计记帐、税务申报、工资计算及代发、银行账户操作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合规维护服务。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合规维护事宜,欢迎客户随时与本所之专业会计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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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附件1 –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注册费用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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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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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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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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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注册服务费用(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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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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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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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注册政府行政费用及其他开支(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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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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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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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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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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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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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般代表服务费用(RMB1,000/一般代表)(如需要)(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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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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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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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实地审查服务费(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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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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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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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公司身份证明档公证(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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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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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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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翻译费用(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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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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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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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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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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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外国公司所从事之业务使得北京代表处的设立需要另行申请许可或者牌照,本所可以代办,费用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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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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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所列政府规费及其他开支为估计金额。政府规定及其他开支根据发票费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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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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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一名一般代表加收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外国投资方公司最多可委任3名一般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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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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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第4至7项为可选服务。客户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託本所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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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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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所列费用均为不含税价,如需中国税务发票,需附加5%之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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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设立程序及费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