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税局针对网络卖家查税
过去台湾国税局要查网络卖家,比较多的来源是消费者检举,比较被动。2022年开始,台湾国税局透过财政信息中心提供的网络查税系统(称为外搜系统)主动出击。以前很难掌握卖家揪团销售信息,这个外搜系统先运用网络「关键词」搜寻,挖掘知名网络卖家或直播平台的个人专页、粉丝专页或社团,再根据粉丝数高或按赞人数多者排名。台湾国税局根据这个清册,去进一步追查。
目前很流行台湾保养彩妆、香水及香皂商品的团购,下单平台如在知名网络平台,一查卖家账号并没有设税籍,也就是不开发票。国税局会函请网络平台提供卖家账号的数据和交易金额。「补罚营业税之后,再补罚综合所得税」这已是现阶段台湾国税局对网络销售漏税的标准作业流程,一经查到,是两税一起补罚。
举例来说,
营业税部份:廖小姐从2019年9月7日起透过FB社团销售,2020年1月起销售额达起征点,且逾新台币(以下同) 20万元,从1月开始计算廖小姐漏开发票的金额,2020年销售额1,620万6,400元,补税81万320元。(1,620万6,400元销售额×5%营业税税率=81万320元营业税)
个人综合所得税部份:网络销售的同业利润率很高,有12%。算下来,营利所得有194万多元。(1,620万元销售额×12%利润率=194.4万元营利所得)。廖小姐2020年度有申报综所税,并计上述194万多元营利所得后,估计适用20%税率,可能要补税30几万元。因为廖小姐漏报的营利所得非属扣缴资料,还将依所漏税额0.5倍裁罚。
综上所述,补税内容包括:
营业税-81万
个人综所税 -30万
个人所得税处罚0.5倍 -15万
总共126万
台湾国税局强调,查税主要是查在社团卖东西的卖家。通常卖家提供的下单机制都挂在平台上,查税最终会回到平台去索取卖家的基本数据和销售信息。查税是给予实体在课税基础上与在线有公平竞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