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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Time:   2021.10.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
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   春节
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
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   清明节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   劳动节
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   端午节
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   中秋节
9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七、   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幷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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