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整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发布的资料,东莞市2019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168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305元。据此,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东莞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上述指标的,均按相应的新标准计算。2019年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756/月。
东莞近期调整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以下缴费基数标准已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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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起,东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人民币20,268元;下限维持片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人民币3,3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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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起,东莞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东莞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人民币5,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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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起,东莞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不得高于东莞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人民币18,504元;不得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即人民币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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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无上下限规定,缴费费率将采取浮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