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 |
国发明电〔2015〕1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 |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纪念活动,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1天。为方便公众安排假日期间生产生活,特作如下调休:
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 |
国务院 |
备注:根据人社部于2015年8月19日发出的通知,在9月3日放假期间 ,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