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12月7日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英属维尔京群岛”)与人们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签署了一项税收信息交换协议(“TIEA”)。
IEA反映了两国政府共同承诺实现国际透明度原则和有效的信息交换。TIEA在税收问题上同意按照程序将允许的信息交换的请求。它不包括间接税收和并不适用于香港、澳门或台湾。预计TIEA将影响从英属维尔京群岛2011 - 12纳税年度。没有严格的税收措施将被应用到英属维京群岛公司只要TIEA力量,它已经同意将没有“审前调查”。
英属维京群岛是第一重要的离岸金融中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这样的协议。它能够与中国政府协商某些让步这将帮助在发展中进一步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英属维京群岛车辆和保护现有投资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英属维京群岛已经在名单上的司法辖区认可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有显著的原则实现透明和交换信息。
到目前为止英属维京群岛已经与以下地区签署其第17份税收信息交换协议:
中国、爱尔兰、荷兰王国荷兰安的列斯群岛和阿鲁巴岛、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北欧联盟包括瑞典、挪威、芬兰、丹麦、冰岛、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
Please refer to the BVI Press Release for the 17th TIEA signed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7th December 2009.